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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文 11月7日,教育部印发了《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根据特殊教育办学特点,明确了政府履行职责、课程教学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组织管理、学生适宜发展等5方面评价内容,共18项关键指标和49个考查要点。
在政府履行职责方面,包括坚持正确方向、统筹规划布局、改善办学条件、强化经费保障、健全工作机制5项关键指标和17个考查要点。如,针对特殊教育资源布局不均衡的问题,考查要点提出“人口20万以上的县(市、区)独立设置一所通过标准化验收的特殊教育学校”;为强化特殊教育经费保障,考查要点提出“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补助水平,并确保足额拨付到位”。
在课程教学实施方面,包括规范课程设置、优化教学方式、开展多元评价和康复辅助支持4项关键指标和11个考查要点。如,为落实好课程方案,考查要点提出“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规范使用审定后的特殊教育学校教材”;为加强医疗康复及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的融合,考查要点提出“加强针对性康复训练,训练内容与实际生活、教育教学相结合”“创设融合教育教学环境,精心设计和组织教学活动,注重差异教学与个别指导,合理运用信息技术,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
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包括提升师德水平、配齐师资力量、助力专业发展和提高待遇保障4项关键指标和11个考查要点。如,为完善教师激励体系,考查要点提出“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标准”“在教师职称评聘体系中实行特殊教育教师分类评价”。
在学校组织管理方面,包括完善学校管理和创设无障碍环境2项关键指标和7个考查要点。如,为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考查要点提出“学校要主动密切家校沟通,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积极争取特殊儿童所在社区帮助,为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条件”;为提供适宜便利的教育环境,考查要点提出“做好无障碍物理环境建设”“优化无障碍校园人文环境”“推动信息无障碍建设”。
在学生适宜发展方面,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知识技能水平、社会适应能力3项关键指标和3个考查要点。如,为评价学生的知识技能水平,考查要点提出“掌握适应未来生活和发展所需的学科基本知识、基本的生活和职业技能”;为评价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考查要点提出“具有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能管理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基本适应家庭、学校和社区的生活”。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表示,特殊教育质量评价是教育评价的重要内容。《评价指南》将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县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县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同时将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对学校奖惩、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