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延时服务,是“双减”背景下的产物。现在,课外辅导机构被严格管制,学生学习的时间都集中在课堂上。而为了让老师付出有所回报,教育主管部门都出台了响应的政策,绝大多数学校都是要向学生收取一定的费用的。
(资料图)
收费的标准,一般省教育厅都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因此,对于课后延时服务的收费问题,就是有家长想要提出异议,也没有什么可说的,毕竟是全省一盘棋。这个收费又不针对某一个特定的人。
尽管向学生收费没有多少可争论的存在。但是教师在发放课后延时服务津贴的时候,问题就都冒出来了。因为省教育厅没有一个明确的发放标准,所有的学校都是摸着石头过河。这样一来,看上去是百花齐放了,但是矛盾确实丛生的。
是人都是有私心的,无论是校长,还是教师,谁都不愿意在这个上面吃一点亏。会做校长的人,他们会把这个决策权下放到教代会上,让教师们自己草拟、协商、表决,最后形成一个明确而细致的发放标准。
有了这个决议,所有的人都按照这个决议去做。就是有人想要说话,恐怕也不会赢得支持。道理很简单——这个决议是经过所有的人讨论通过的,你一个人的意见可以提,但是不采纳也是一定的。就是你的提议是合理化的,它也是需要通过教代会通过,才能被接受。
在课后延时服务的津贴发放上,笔者认为,上海市曹杨二中附属江桥实验中学的分配方案很是合理——
它的发放分为两大块。第一块是作业辅导服务费:第一时段,每课时68元;六年级二三时段,每课时85元;七、八、九年级二、三时段都按每课时100元发放。
第二大块就是执勤和管理人员:对参与学校课后服务执勤的教师发放服务费每人1500元/学期;对参与课后服务组织管理的人员(相关行政、班主任等)发放适当的经费,其中分管领导1000元/学期、年级部主任800元/学期、相关中层干部600元/学期,班主任500元/学期。
这样的分配,既考虑到一线教师付出得多,所以在课后服务费的津贴发放上就有更多的体现。而对于管理者的课后服务津贴给出一个具体的数目,不藏着不掖着,磊磊落落,让人钦佩。一般的老师,课后服务费大概在三四千元,而领导们领的也就在三分之一左右。领导也辛苦,给予一点补助,也是应该的,老师们也能理解。
但是,12月2日,黑龙江绥化市兰西四中在教师大会期间,就因为课后延时服务的分配方案问题产生了激烈的冲突。教师代表指着校长的鼻子痛骂,并且直言不讳地要将这段视频发到网络上,让校长出出名。
这位教师代表怎么就如此嚣张呢?而原因就在于这位校长私心泛滥,让人不可接受。课后延时服务,此前他们有一个现成的方案,也是通过教代会同意的,那就是按比例分配——按照3:6:1的分配方案来处理课后服务费的发放问题。
这3:6:1的比例是什么意思呢?也就是课后服务费,3成给班主任,6成有教师分配,而剩下的1成归领导。
这样的分配,笔者认为是很合理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就以兰西四中为例,他们是60个教学班,一个班差不多50人。我们就以一个学生收费400元来计算,你就能看到其中的合理性。
以这样的标准,一个班课后服务费就是20000元,班主任拿走6000元,老师拿走18000元,领导拿走2000元。看着领导拿的是不多,但是一个班老师可是至少8个人,分到每个人手上是多少?只有2250元。而领导们就不一样了,他们是每一个班级都要拿走2000元,60个班,那就是120000元。
按照这所学校的规模,应该是配备1名校长,4名副校长,还有个处室的主任、副主任,应该在10名左右。这也就是说领导和中层加起来,也就20人,1人不也有6000元吗?这还少了吗?
但是,这位校长就是不知足,现在想要推翻此前的方案,并且还折腾出一个实名投票决定要不要更改课后延时服务分配方案。你搞投票,我都忍了;而你却要搞什么实名投票,这不是在拿这人做吗?
如果有人胆敢不同意推翻此前的方案,那么势必要遭到校长的打击报复,因为姓名清清楚楚的,还有的说吗?这样一来,谁还敢投反对票?
但是,在面对自己的利益被侵害的时候,总还是有仗义执言者站了出来。这位教师代表就抢在投票之前怒怼校长,挖苦校长,让他张口结舌,穷于应付,把自己折腾得穷形尽相,而憋出了内伤。
这件事也因为这位教师代表的仗义执言而告吹。教育局在知道这件事之后,也不敢轻易表态了,来了一个和稀泥。教育局的工作人员称:已关注到此事,可否实名制投票并无相关规定,且实名制投票是该校自行决定,目前正在调查,后续会给予正面答复。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会莞尔一笑?痛快!
亲爱的读者,对于校长为一己之私,妄想通过实名投票改变课后服务费的发放规则,没想到被教师一顿怒喝而无法自处这件事,你有什么想要说的呢?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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