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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比、兴是《诗经》独特的三种艺术表现手法,在《诗经》的许多篇章中都能够灵活自如地运用,同时赋、比、兴也体现了《诗经》的诗歌艺术,对构造诗歌意泉、创造诗歌意境、表达诗人情感起到很大作用,对后世的影响颇大。
诗经的表现手法
1、“比”,用朱熹的解释,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诗经》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于变化。
2、兴是借他物来引出此物的意思,相当于现在的象征修辞方法。《诗经》中的“兴”,用朱熹的解释,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就是借助其他事物为所咏之内容作铺垫。
它往往用于一首诗或一章诗的开头。有时一句诗中的句子看似比似兴时,可用是否用于句首或段首来判断是否是兴。例卫风·氓中“桑之未落,其叶沃若”就是兴。.大约最原始的“兴”,只是一种发端,同下文并无意义上的关系,表现出思绪无端地飘移联想。
3、赋就是铺陈直叙,即是人把思想感情及其有关的事物平铺直叙地表达出来。在篇幅较长的诗作中,铺陈与排比往往是结合在一起用的。铺排系将一连串内容紧密关联的景观物象、事态现象、人物形象和性格行为,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一组结构基本相同、语气基本一致的句群。
它既可以淋漓尽致地细腻铺写,又可以一气贯注、加强语势,还可以渲染某种环境、气氛和情绪。赋是最基本的表现手法,赋中比兴,或者起兴后再用赋。 在赋体中,尤其是富丽华美的汉赋中,赋法被广泛地采用。
诗经的内容分类
“风、雅、颂”是按音乐的不同对《诗经》的分类,“赋、比、兴”是《诗经》的表现手法。《诗经》多以四言为主,兼有杂言。
《风》包括了十五个地方的民歌,包括今天山西、陕西、河南、河北、山东一些地方(齐、韩、赵、魏、秦),大部分是黄河流域的民间乐歌,多半是经过润色后的民间歌谣叫“十五国风”,有160篇,是《诗经》中的核心内容。“风”的意思是土风、风谣。
《雅》分为《小雅》(74篇)和《大雅》(31篇),是宫廷乐歌,共105篇。“雅”是正声雅乐,即贵族享宴或诸侯朝会时的乐歌。
《颂》包括《周颂》(31篇),《鲁颂》(4篇),和《商颂》(5篇),是宗庙用于祭祀的乐歌和舞歌,共40篇。“颂”是祭祀乐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