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中考政策的调整,侧面反映了当代中学生体育锻炼的缺乏问题。但为了学生的安全着想,体育中考还是取消了男子1000米和女子800米的长跑考试内容。
这样的调整只是一时的,但中学生缺乏体育锻炼的问题却是长久存在的。
(相关资料图)
为此,国家体育总局联合教育局等四部门,联合出台了相关文件:新增加“教练员”的岗位,指导学生进行体育锻炼,家长对此忧心忡忡:体育老师要下岗了吗?
中学生缺乏体育锻炼,是已经存在很久的普遍问题。如一些家长所言:连课间上厕所的时间都紧张,更别提什么体育锻炼了。
可就上学期期末的状况,家长也能明白体育运动的重要性。重视体育锻炼的学生,不仅体育成绩好,而且身体素质更高。
而四部发布的《意见》中,对基础教育阶段和高中、职业高中以及普通高校,设立专职教练员的提议,则是国家对学生身体素质教育重视的最好体现。
该提议也深受家长欢迎,但个别家长也表示了担忧:学校不是有体育老师吗,再招“教练员”是否多此一举?“教练员”上岗后,体育老师会下岗吗?
官方对此作出解释:“教练员”和体育老师之间,并非相互替代的关系,体育老师是教师队伍的一员,而“教练员”则是体育领域的专业人员。
《意见》中明确说明:教练员与体育老师,在体育教学中形成良性互补,这意味着体育教师并不会因为教练员的到来而失业。
《意见》中对学校招聘“教练员”,强调不搞“一刀切”政策,学校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自主判断是否需要招聘教练员。
招聘条件也可以由学校自行决定,但必须要遵守公开招聘和择优招聘的原则。
条件限制放宽了,家长就有了自己心中的“合适人选”,部分家长认为:这个岗位,退伍军人最合适。
校内“教练员”是否享有编制?待遇应该和公务员看齐吗?
但也有家长表示,退伍军人适合带学生军训,但并不适合长期引导学生进行体育锻炼,因为中学生的身体素质,不能和士兵一概而论。
对此,官方建议:鼓励退役运动员在学校教练员岗位发挥专长,建议各地区拿出一部分名额提供给退役运动员。
这一提议两全其美,不仅保障了学生体育训练的科学性,同时也能给退役运动员提供二次就业的机会。
但又有家长提出疑问:既然是学校内的岗位,那“教练员”是否和其他老师一样,享有编制呢?
正如官方提议的那样,既然建议退役运动员担任这一岗位,待遇方面就不能太差,毕竟退役运动员也曾是为国争光的人。
最理想的情况,是和其他教师一样享有编制,薪资待遇上也应该和在编教师或者公务员看齐,否则极容易引起不满情绪。
这就意味着,学校内部的编制岗位有可能会增加。如果部分采用退役运动员,其他采取报考或者考核的筛选模式的话,竞争应该也很激烈。
而且这部分人成为“教练员”之后,待遇和退役运动员肯定是要一视同仁的,否则更容易产生矛盾。
所以薪资和待遇的平衡点就很难把握,太高,又和付出不成正比;太低,又对退役运动员不太友好,这些都需要学校去衡量把握。
写在最后:
不过这个政策对家长和学生而言,都是百利无一害的,有专业的运动教练参加到学校的教学和训练中,首先就意味着学校将对学生的体育锻炼更加重视。
其次,专业教练员,也能发掘到普通学校学生身上的体育优势,适合走体育这条道路的学生,不会因为没遇到“伯乐”,就被埋没。
在国内的教育中,体育培养一直比较薄弱,很多家长宁愿强迫学生放弃天赋和梦想,也不希望他们发展体育道路。
一方面是担心风险,另一方面,没有专业教练的认可和指导,家长担心学生在这条路上半途而废,学习也受到影响。
但如果学校的专职教练员成为常态的话,体育锻炼成为日常学习的一部分,不仅有利于挖掘天赋,更能保障学生在体育和文化课上的协同发展。
今日话题:你如何看待这件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