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资料图片)
也是一种虚弱的、脆弱的、不负责任的教育。
近日,江苏泰州泰兴一初中老师在课堂上体罚学生,用尺子狠打学生的手。这一幕被学生拍下来,传至网上。2月15日,当地教育局发布通告,已经到校开展调查,并将依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此事一出,引起了大家的热议,有人认为老师只是打了打手,不算体罚;有人认为老师下手太重;有的人说老师没有师德。
▲ 截图来自社交媒体视频
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试行)》第十二条为教师在教学管理、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划定了行为红线。上述事件中老师用尺子打学生的行为属于《规则》规定的不得有的 体罚行为。
正是因为稍有不当,老师的惩戒就会变成体罚,久而久之老师害怕处罚学生,在面对学生的违纪失范行为时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然而,当失去合理的惩戒时,学生的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将会逐渐缺失,这将会对学生的成长和社会的发展造成危害。
手中有“戒尺”,心中有爱,唯有如此,教育和教学效果才能在最大程度上得到实现。蒲公英教育法治研究中心梳理了教师和学校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应注意的三大重点,助力教师和学校把握好惩戒的尺度,促进教师敢管、善管。
可实施惩戒的“六类行为”
● 不服从: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
● 扰乱秩序: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 行为失范:吸烟、饮酒,或者其他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行为。
● 危险行为: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
● 侵害他人: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 不良和严重不良行为: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实施教育惩戒,加强管教。
教育惩戒措施
一般教育惩戒措施
1. 点名批评;
2. 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3. 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4. —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5. 课后教导;
6. 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较重教育惩戒措施
1. 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
2. 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
3. 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4. 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5. 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严重教育惩戒措施
1. 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2. 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3. 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
教育惩戒措施的负面清单
● 体罚:身体伤害,如击打、刺扎等;
●变相体罚:超限度惩罚,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 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变相体罚:言行侮辱贬损,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连坐罚: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学业罚:因学生个人的学习成绩而惩罚学生;
●任意罚: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代理罚:指派学生代替自己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其他侵权罚: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
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也是一种虚弱的、脆弱的、不负责任的教育。当学生有不良行为时,希望老师和学校敢于举起“戒尺”。
好的教育=尺度+温度
作者| 李文,盈科律师事务所教育行业高级合伙人,蒲公英教育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冯月,蒲公英教育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