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高校教师编制管理改革,扩大企业编试点高校范围,完善学校岗位设置和职称评聘管理。”今年3月初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的《2023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工作要点》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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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新闻在“麦可思研究”微信公众平台发出后,引起不少公众关注的同时,部分公众在后台留言询问,“高校企业编,如何理解”。
01
何谓高校“企业编”?
究竟何谓企业编,《2023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工作要点》中并没有详细解释。
有网络平台“知乎”上的网友,把公务员、事业编、企业编三者放在一起进行解释和对比。
对于企业编,该知乎网友认为,“行政、事业、企业的编制,就其和体制内关系,依次递减”,其进一步解释道,“既然涉及到编制,这个企业编制,不是说一般的企业员工。所谓企业编制,应该是在事业或者行政单位,但却是体制外的人员。就是俗话说的编外人员。这个说法应该是特指的。或者说是事业编制中自收自支的那一类。也被称作企业编制。”
百度百科上关于企业编的解释为,“是指在事业单位中,部分人员按企业用工对待,不占事业编制;另外还有具有企业性质的单位,隶属于某事业单位的人员。但在实际中,这个事业单位为了方便工作,把不同性质单位的人员混合使用。”
“总的来说,‘企业编’可以简单理解为大家熟知的‘体制内的编外人员’。”接受媒体采访的青海师范大学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研究员包万平表示。
接受媒体采访的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徐刚认为,“在公立高校严控编制的大形势下,目前国内高校存在着较为明显的非编聘用常态化现象。上海地区所进行的企业编试点也是这一大背景下高校进行相关制度探索的具体表现。”
02
“企业编”早就存在!
关于企业编,2019年时,就有一位网友在贴吧介绍自己的情况,“收到上海某著名211高校行政offer,人事说可以进企业编,人事档案也放在学校,工资开得也不错,但是不可能转成事业编”,咨询网友这个工作是否值得考虑接受。
另外据网络搜索可知,早在2001年时,南京大学曾出台过一份《南京大学企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的文件写道:
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机构及少数能够支付所聘人员待遇的非法人机构可申请学校企业编制,学校独资企业和改制后企业不再聘用企业编制人员。
企业编制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用人单位应与被招聘人签订包括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内容的合同,并须委托学校人才培训交流中心指定专门机构办理合同签证。
企业编制人员合同期满且没有被用人单位续聘的,人才培训交流中心按学校有关规定为其办理离校手续。
以“大学 学院 企业编”为搜索关键词可看到,一些高校的多个岗位招聘均明确标注“企业编”:
☑ 2015年苏州科技大学“后勤服务总公司公寓服务中心值班员、保洁员、维修人员招聘启事”里提到,所有岗位均为企业编;
☑ 2015年发布的“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管理服务岗位招聘公告”,4个岗位招聘均为企业编;
☑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2020年发布的第二批次招聘公告,招聘专任教师岗“生物医药类”教师 9人,均为企业编;
☑ 浙江万里学院近几年来一直在发布企业编岗位招聘的公告。2021年下半年,该校又发布公告,明确招聘企业编人员9人,岗位包括辅导员、教务管理以及行政管理。
通过上述收集到的资料可看到,企业编招聘的院校既有公办又有民办,岗位既有行政岗又有教学岗。
03
高校事业编收紧!
在包万平看来,公众对于企业编的关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近年来我国对高校教师编制的收紧。
确实,从近10年来的相关政策可明显看到,高校事业编正在被逐步收回。
尤其是高校行政岗的招聘,越来越多高校在招聘公告中明确标注“非事业编”。
一些高校在招聘行政管理岗时,还明确要求行政岗人员的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譬如郑州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行政管理人员10人,拟聘用在学校管理岗位,必须是纳入国家派遣计划的2021届的博士毕业生,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广西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发展规划处和研究生院行政管理人员,要求必须是博士研究生,年龄必须在35周岁以下。
高校行政岗的竞争,越来越激烈。
04
取消编制,应一视同仁!
面对高校事业编收紧的现实境况,“去编”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高校的人才吸引力,但在包万平看来,“在高校的编制改革中,如何在平衡不同教师群体之间关系时做到公平、公正,成为一个比较难处理的问题。这也是很多学校处理不好相关矛盾的一个深层次原因。”
一方面,2011年事业单位启动改革以前,入校早的教师,目前不少人有着传统事业编,近些年新入职的青年教师,很多都是聘用制或新型编制入校。在不少高校内,可谓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即既有有事业编的教师,也有签合同上岗的教师。
“既然要改革,就应该一视同仁,要不就全给编制,要不就都没有编制,也不要搞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那种套路,这样大家干得才舒心。”一网友曾在“麦可思研究”微信公众平台留言表示。
另一方面,不少教学科研岗的教师在网上吐槽,“压力极大,不是在考核就是在考核的路上”,认为行政岗教师的压力则比他们小得多,且不用频繁面对各种考核。
其实近些年来,不少高校已加大对行政人员的考核力度,即使有事业编的行政人员也会签聘任合同,采取到期考核的方式进行管理,考核不合格的,高校同样有权解聘。
保障高校人事制度稳步推进,顺利完成人事制度的“更新换代”,原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战略发展研究部副主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刘承波博士建议,“(高校)要慎重实施,要有顶层设计、系统谋划。”
主要参考文献:
[1] 教育部网站、各高校网站、高校人才网等。
[2] 陈彬.“企业编”试点会给高校“去编”带来啥. 中国科学报,2023-3-28.
[3] 陈彬、温才妃. 4学者激辩!高校取消事业编,长聘制能否给教师安全感?科学网,202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