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 Br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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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上海市教委印发《上海市示范性学区和集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优质资源共享、教师有效流动、一体化评价为重要抓手,创新学区和集团管理及运行机制,提高学区和集团治理能力与水平,激发学校办学活力,营造良好的学区和集团发展生态。以下为其主要任务。
图源:上海市教委
健全学区和集团治理体系
优化学区和集团结构布局。按照“优质引领,强弱结合”的原则,发挥优质资源带动效应,优先将区域内相对薄弱学校纳入学区和集团范围。按照“相对便利,规模适度”的原则,综合考虑地理位置、资源条件、辐射能力、师资流动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学区和集团空间布局及成员校数量。
完善学区和集团管理制度。通过章程协议等明确学区和集团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及协调机制,促进相对统一管理、民主决策和高效互动,实现教育责任共担、发展成果共享。健全学区和集团管委会或理事会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例会、课程统筹、联合教研、教师流动、内部考核等制度体系,加强统筹协调和紧密协作。
加强学区和集团师资流动
加大教师流动力度。创建市示范性学区和集团的优质校,每年流入相对薄弱校的教师人数应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20%,其中在教育教学领域表现突出的骨干教师不低于30%,流动期限不少于3年。支持优秀校级干部和中层管理人员参与流动。有关学区和集团加强教师流动过程管理。由流入校负责教师在流动期内的绩效考核。通过挂职锻炼、跟岗实践、师徒带教等方式,对从相对薄弱校派出的有发展潜力的教师加强培养;考核优良者,回到原任教学校后应承担相关的教学管理、教研指导等职责,不断增强学校发展的“造血功能”。
加强教师队伍统筹管理。探索教师在区域范围内“学区或集团管、校用”制度,由学区、集团统筹师资配置,制定学区、集团内学校教师招聘、流动、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增量分配的具体方案,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将流动教师在相对薄弱校跨校任职、兼课、指导的表现作为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绩效工资分配、表彰奖励、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将学区、集团内2年交流轮岗工作经历作为提任校级干部的重要因素。城区教师在乡村交流轮岗期间,按规定享受支教补贴待遇。
促进学区和集团资源共享
实施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发挥学区和集团成员校课程资源互补优势与集体智慧,形成特色活动、特色项目、特色课程共建共享制度,共同开发高质量有特色的校本课程和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活动。每学期学区、集团内每校至少有1门共享课程,可共享课程应不低于5门且逐年增加。利用数字技术赋能,提高教学资源库建设和常态化应用水平。鼓励在课后服务、研学实践、科创实验等方面进行跨校选课。建立健全学区和集团课程与教学资源应用的评估、反馈、优化机制,对于应用效果较好的资源建设者给予相应的激励。
健全一体化教学研训。对标义务教育新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认真分析各校教学管理制度、教学优势特色与育人质量水平,互相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协商并完善各成员校教学管理规程,促进育人方式变革。围绕跨学科、项目化、主题式教学及教学数字化转型、学段衔接等形成实验项目,实施联合攻关。
促进先进理念文化共生共融。强化师资、课程、教学、场馆等资源共有共用的意识,以先进办学理念、优秀共同体文化引领成员校共同发展,达成发展共识,提振发展信心。加强学区和集团教师共同体文化建设,强化教师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实施学区和集团一体考评
健全评价机制。各区将示范性学区和集团建设成效作为成员校年度考核和各校校长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在校长考评中的占比不低于50%,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激励和改进功能。以学区和集团为整体,集中开展教学质量综合评价,重点考核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和增值情况,包括优质资源总量增减、校际教育差距变化、牵头学校辐射带动、成员学校融入提升以及学生和家长满意度等情况。优化评价方式,注重有关评价信息的有效整合。
完善评估标准。研制市示范性学区和集团评估标准。市示范性学区和集团在本市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合格及以上比例不低于当年区域平均水平,且同学段校际差异率低于0.15,相对薄弱学校进步明显;涉及初中学段的,参与校在确保“应考尽考”的前提下,初中学生学业水平合格率不低于99%,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到校计划完成率达到100%,优质高中阶段学校入学率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家长、教师等群体对学区、集团满意度不低于90%。
(来源:上海市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