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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七中一名高二学生被开除学籍,居然上了新闻热搜榜。
根据学校在通告栏贴出的处分决定,学生所犯错误如下:
(相关资料图)
5月29日下午,按照学校安排,各年级统一安排规则教育主题班会。当老师对全班学生进行价值观、规则意识和行为常规要求教育时,该同学主观臆断老师针对自己,当场实施侮辱、威胁、伤害老师行为。
对于学校的开除决定,有人拍手叫好,也有人认为,学校是教育人的地方,学生犯错误老师也有责任,不应该开除学生断送孩子的前途。
可能是位置决定立场,作为老师,我站在老师的一边。
当然,我也家有孩子,我同时也是家长,如果我家孩子对老师做出同样的行为,我也觉得开除是他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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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里的学生在老师进行价值观、规则意识和行为常规要求教育时,会觉得老师是在针对自己,这位学生平时的表现怎么样,我们已经心知肚明。
如果不是平时在这些方面存在问题,怎么会对号入座!
说实话,即使是老师在教育活动中有所针对性,也属正常。
学校之所以统一安排这样的教育,不就是让学生们“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么!
学生平时有错误,通过老师的教育改掉毛病,这才是学生应该做的,也是学校期望的教育结果。
而学生当场对老师进行侮辱甚至攻击,显然超越了学生应该有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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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有人说学校是教育人的地方,学生犯错误老师也有责任,不应该开除学生断送孩子的前途,这话本身就站不住脚。
学校当然是教育人的地方,但并不能保证每个人都能教育好。
学生犯错的原因多种多样,不能将学生犯错的过错加到学校和老师的身上。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说,监狱是改造犯人的地方,但如果犯人在监狱里面不服管教而且还袭击管理他的警察,只会让他多判几年。
如果你说监狱是教育改造人的地方,犯人袭警是因为警察没教育好,那属于强词夺理,没有人会听。
当然,学校不是监狱,学生不是犯人,两者不可类比,但事情的道理,却是相通的。
学生犯错,就应该由学生承担后果,而不是找学校和老师的责任,不能打了老师还怪老师教育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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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们需要澄清的一个概念是,开除学籍并不是让孩子彻底无学可上,断送了学生的前途。
从网上可以查到,对于《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的“开除学籍”问题,教育部在回答网友的咨询时明确表示,“开除学籍”后只是当事学校不再和学生有管理关系,学生的学籍仍然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学生仍然可以去其他学校继续接受教育。如果学生取得同等学力,将来也可以以社会考生身份参加高考。
可见,开除学籍肯定对学生带来一定的影响,也可能会让家长付出一些人力或物力,但并没有将孩子一棒子打死,只要浪子回头,前途和命运仍然还握在自己的手里。
从某种意义上讲,开除学籍是一种惩罚,也是一种教育,如果学生从此幡然悔悟,努力学习,遵守规则,照样前途一片光明,甚至会成为人生的转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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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欣赏成都七中处分决定中的一句话:
“矩不正,不可以为方;规不正,不可以为圆。”
学校是学习文化知识的地方,也是学习社会规则的地方,如果学校没有了规矩,对于侮辱甚至伤害教师的行为都不能采取雷霆手段,又怎么能让学生找到边界感,又何以让他们成人。
其实,老师被学生攻击,不仅关乎到老师的尊严,也关乎到对其他学生的教育。
如果老师连自己的尊严和人身安全都不能保证,怎么可能做好教育工作!
有句话说得好,跪着的老师教不出站着的学生,连侮辱伤害老师的学生都能不开除,才是教育的悲哀。
但现实是,面对学生不服管教甚至侵犯教师,大多数时候学校都会选择息事宁人。
很欣慰,这一次看到了学校站在教师尊严的这一边。
明珠絮语(ID:tsliuchanghai),以教师和家长的双重视角看教育,解答青少年和家长的教育困惑。新书《为自己读书》正在当当、京东、天猫等平台热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