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喻论证和类比论证的区别:
一,比喻论证是运用打比方的方式进行论证,而类比论证是运用同类比较的类比推演进行论证的。类比论证是通过已知推出未知,逻辑力量强。比喻论证以“喻体”去证明“本体”。
二,比喻论证是指用比喻者之理去论证被比喻者之理的论证方法。在两事物之间,只需要有类似之点,即可用一事物比喻另一事物,从而论证一个比较抽象的事理。它是一种特殊的论证方法。比喻论证就是用人们熟知的事物作比喻来论证观点的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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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比论证是一种通过已知事物(或事例)与跟它有某些相同特点的事物(或事例)进行比较类推从而证明论点的论证方法。这种论证方法通过客体事物与主体事物相同特点的比较,把客体事物的性质类推到主体事物上,由此揭示出主体事物具有客体事物同样的性质,从而达到证明论点的目的。
三,类比论证是用两个具有相同属性的事物进行比较。比喻论证是用人们熟悉的、易懂的具体事物证明人们较生疏的、难以理解的抽象道理的一种论证方法。类比论证的基础是类比推理,应从事实出发,又要回到事实,并受事实的检验。比喻论证的基础是比喻辞格,不一定是实有其事的,可以合理地想象、虚构出某种情况或形象。类比论证着重点在说理的逻辑性和严密性。比喻论证却侧重在说理的形象和具体化。
论证手法的本身没有价值大小的区别,只有论证作用的不同,将一种论证方法用在最恰当的时机以达到自己的论证目的就是最完美的方法。
一、从属性上区别
类比论证是用两个具有相同属性的事物进行比较。甲事物(指客体)具有某种属性,从而论证乙事物(指主体)也具有某种属性。邹忌和齐王同为统治阶级,他们具有同样的阶级属性。邹忌通过自身的经历:妻私臣,妾畏臣,客有求于臣,故美于徐公。推出同为统治者的齐王也具有相似的属性:宫妇左右莫不四王,朝廷之臣莫不畏王,四境之内莫不有求于王,王之蔽甚矣。
比喻论证是用人们熟悉的、易懂的具体事物证明人们较生疏的、难以理解的抽象道理的一种论证方法。喻体和主体两个事物属性不同(即不是同类),而只是有某些相似点。譬如:《谏太宗》中,治理国家需要积累德义与“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本身属于不同属性的事物,只是存在相似点。这一点是基于比喻的修辞手法。
二、从论证的基础不同上区别
类比论证的基础是类比推理,应从事实出发,又要回到事实,并受事实的检验。如《邹忌讽齐王纳谏》,如果邹忌不是以自身经历为事实基础,那么,类比推理就没有起点。又如齐威王没有和类比的事实有相同的属性,也不能推出“王之蔽甚矣”的正确结论。由此可见,客体事物(邹忌受到不切实际的赞美的事实)在论证中起着印证主体事物(齐王“蔽甚矣”)的作用。
比喻论证的基础是比喻辞格,不一定是实有其事的,可以合理地想象、虚构出某种情况或形象,如寓言、神话、小说等都可以作为比喻论证的材料。如《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中“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是在当作寓言中的一个典型形象出现在古籍中的,它具体形象地说明革命队伍中的某些不懂装懂的人。鲁迅《拿来主义》孟子“缘木求鱼”“五十步笑百步”
三、从论证效果上区别
类比论证着重点在说理的逻辑性和严密性。如《邹忌讽齐王纳谏》里是通过相同的属性“妻私”、“妾畏”、“客求”和“宫妇私”、“朝臣畏”、“庶民求”的两两相比,令人信服地推论出“王之蔽甚矣”的结论,从而有力地说服了齐王纳谏。因此,类比论证是在严密的说理中使人信服地承认某个道理。
比喻论证却侧重在说理的形象和具体化。譬如《谏太宗》中,文章开头的一段比喻论证的目的在于说明“积累德义对于国家安定的重要性”,由于德义本身比较模糊,可能导致说理较抽象。所以就运用比喻论证,使得说理显得生动、形象,让人易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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