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老师有多卑微,恐怕很多时候都无法想象,因为现实很多时候都让人无力——老师的得失不是掌握在自己手中,而是家长或者学校。
这不,山东济宁市梁山第二实验中学就发生了这样的一件事:一位14岁的初中少年被7名同学打了,导致眼眶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害二级。
这必须要找学校,因为我的儿子是在校内受伤的。于是这位少年的母亲就找到了学校,要求学校把打架的几个人找出来,并且要求查看当时的监控录像。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学校为了息事宁人,就同意了家长的建议。而家长在查看监控录像的时候,看到了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就是孩子们打架的时候,有两位女教师一闪而过的镜头:另一个班的班主任就站在班级门口,亲眼目睹了殴打的过程,另一名女老师路过打人现场,回头看了一眼,就又继续走自己的路。
这位家长变得异常气愤,现在的老师怎么变成这样,学校必须要给一个说法。现在,家长不找那几个打人的孩子了,就盯上了这两位女教师。
学校因为担心夜长梦多,给出的处理也很干脆:两位女老师给予警告处分,两年内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两年内不能够评为优秀。
这孩子打架,老师站着也中枪,这是一个什么道理呢?作为老师,看到学生打架,及时制止是一种本能,也是对他们的职业要求。可是,为什么这两位女老师对发生在眼皮底下的打架事件无动于衷呢?
其实没有其他,都是因为害怕。我们来看几位老师的留言——
“假如邻班的学生打架被我看见,即便是给我警告处分我也不管。因为我亲眼看见家长打老师的时候,学校负责安全保卫的政教处副主任悄悄躲进了厕所,学校安全巡视员站在远处看(或许他懵掉了,没有反应过来)。整个打人过程也就一分钟左右,当时我和一位邻班的老师站在四楼走廊里,打人事件就发生在楼前空地上,学生在上课,校园里很空旷。我在楼上清楚地看到了整个过程,厕所就在我所在教学楼的旁边,政教处副主任一句话也没说,扭头就拐进了厕所。”
“现在的教师实在太难了,上周五两位女生发生一点口角,班主任处理了,两位学生也认识了自己的错误,相互道歉。但星期一位同学家长找到办公室大吵大闹“说办公室老师偏袒另外一个学生,强行打压自己孩子”。最后自己孩子亲自描述整个过程,说“老师没有偏袒”孩子母亲还不相信,最后指责老师没有偏袒自己孩子。”
“老师不管是对的:一是学生死伤,家长以老师没有尽责保护学生而进行校闹:二是老师被学生打死或打伤,老师无处申诉,奈何不了行凶的学生,白白挨打。这是残酷的现实,只能叹息。”
为什么许多教师都会做这样的选择呢?遇到这种情况,除了袖手旁观就只有两个选择——
首先,对着他们大喊:住手。这个办法对现在的孩子有用吗?如果你不是教他们的老师,那么你就是喊破了喉咙,他们大概率是不会因为你而停下来的。
其次,你就是出手制止。一旦你这么做,那你就百口莫辩了。想想安徽铜陵的周安员老师吧。课上,两名同学发生矛盾而互殴。周安元上前制止,与一位学生发生肢体摩擦。
事后,家长以学生身体不舒服为由去医院检查,家长又提出让周安员老师当着全体同学的面向学生道歉并赔付检查费用。
周安元认为自己没有错,拒绝道歉并赔付检查费用。他的岳母为事情尽快解决,偷偷赔付了检查的费用。周安元表示不理解,选择投河以证清白。
或许有人说周安员老师太偏激了。如果他不是被伤得很深,有什么必要这样做呢?现在的家长,有一些,你再多的道理,他都是听不进去的啊。
因此,将心比心,笔者认为这两位女教师的选择没有什么大错——因为一旦介入,就有可能被定性为互殴,那就更说不清了,甚至还有被开除的风险。相比较于现在的处理,谁输哦不能接受呢?
尽管她们观战的行为应该谴责,但是谁又能说这不也是一种自我保护?这就是当下教育的悲哀啊!
亲爱的读者,对于学生七打一,致一人受伤,而最后处理的是两位在旁边看了一眼的女教师这件事,你有什么想要说的呢?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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