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跪着的老师教不出站着的学生。社会舆论也是在大力呼吁,必须要给教师站着的权利,而实际上,老师有多少站着的机会呢?恐怕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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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教书,老师连育人都有些如履薄冰了。老师的做法不管正不正确,只要是不合家长心意的,都会被刁难,被投诉,甚至会被告上法庭,和你没有商量。
这不,中新网就发布了一个案例,说的就是一位家长因为班主任对他的孩子进行惩戒,她就把班主任陈老师告上了法庭,而且一告再告。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江苏泰州一所中学的学生杨某某,在班上是一位班长。班长,在一个班级里,应该是以身作则的,在同学们的面前,应该是起着表率作用的,无论是在学习上,还是生活上。
但是,他却在学校因为排队等一些琐事,多次和同学方发生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有一次,没有什么大事,他突然就冲动地扇了同学的耳光。
这些事情发生之后,他在同学眼中的形象跌到了谷底,与同学们的关系闹得很僵。而他的学习成绩也出现了明显的滑坡,甚至多次连作业都不能完成。
综合考虑之下,陈老师认为,他这样的状态不适合再当班长,就把他的职务取消了。这一下,杨某某更是变本加厉,不时就和同学发生冲突,而对于学习,也是得过且过,没有了过去的用心不说,还连作业都不能完成。
陈老师看到他这样自暴自弃,也是非常痛心就对他实行了惩戒:罚抄、罚站、停课等。
他这样处理杨某某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是他的家长却坐不住了,这不就是典型的打击报复吗?
自己的孩子班长当得好好的,突然就把他下了,就是因为作业没有完成就罚站,就是因为和学生冲突,就让他停课,为什么什么时候都把矛头对着自己的孩子呢?
家长选择了报警,但是警方认为惩戒合理,没有对陈老师做出处理。家长把陈老师起诉到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一审法院认为,陈老师的的惩戒没有超出教育管理的合理边界,陈老师没有错。
家长还是不服气,就再次上诉到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它的理由是:“学校和教师在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过程中,在合理限度内对违规违纪学生采取劝导、诫勉、惩戒等措施予以纠正,既是《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教育法律规范赋予学校和教师的职权,同时也是学校和教师应尽的义务。”
这件事虽然最后陈老师胜诉了,但是对于老师的折磨是可想而知的——身心地折磨、时间的折腾、名誉的损失等等,都不是正常人应有的。
这就是我们老师尴尬的处境。有的家长,只要是孩子说在学校不爽,他们就能不分青红皂白地举报。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直到学校或者教育局给出让他们满意的结果为止。
当众公布成绩伤了孩子自尊心,家长一举报,中小学阶段不准公布学生考试成绩;
下午放学太早,家长无法照看,家长一举报,实施课后服务;
课后服务还收费,家长一举报,学校停止课后服务;
孩子作业写到十几点,家长一举报,要求教师减少作业或不布置;
孩子成绩下降,老师不布置作业,家长一举报,要求教师布置一点作业;
罚学生站着补假期没做的作业,家长一举报,这就是体罚学生;
……
只要是家长有举报,学校和教育局就要处理,而板子自然最后打在老师的屁股上。
东莞市寮步明珠小学二年级的十多名学生因在课堂上做不雅手势,被老师罚扎马步,还被老师拿棍子抽打。家长一举报,涉事教师就被开除了,尽管47名家长当中有44名对老师表示理解和支持,但是,最后,还是没有改变被开除的现实。
一个又一个鲜活的例子摆在面前,老师们除了选择佛系,还能有第二个选择吗?
亲爱的读者,对于江苏泰州的一名教师正常惩戒学生,却被家长报警之后,告上了法庭事件,教育局除了要求删除视频,什么也不做这件事,你有什么想要说的呢?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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