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教育厅主导,广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组织修订的两项广东省地方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安全技术防范要求》和《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要求》,将于2022年4月11日开始实施。
加强高校、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是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关系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事关千万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广东省公安厅会同广东省教育厅等部门全力全方位推进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并推动修订学校安全技术防范要求标准。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要求》适用场所包括广东省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中职、中专学校,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训机构或场所。适用于上述场所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检验验收、运行维护等环节,建立了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重点防范部位设施配置表,对各个子系统提出了具体功能和技术要求,包括访客管理系统主要功能要求、防冲撞系统或设施主要功能要求和技术要求、应急广播系统主要功能要求和技术要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运营方面的要求等。
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安全技术防范要求》适用单位涵盖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及所属单位、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适用于上述场所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检验验收、日常使用、运行维护等多个环节,明确界定高校的“重点要害部位”和“重点公共区域”范围,采用列表的形式将各重点要害部位和重点公共区域所需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逐项列明。明确规定系统各部分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安全防范平台和监控中心的建设要求,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要求,以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运营方面的要求。
据了解,以上两项标准的修订都采用了目前最先进的技术成果,可满足广东全省各级政府对校园安全建设的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效应,有利于校园技防工程建设市场的规范化,将为全省学校提高安全防范管理水平、推动平安校园建设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