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内蒙古教育厅获悉,为尽最大努力减少学生溺水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有关部署要求,近日,平安内蒙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在全区深入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从2022年8月1日起至9月30日结束,之后转入常态化工作。
据悉,内蒙古自治区要求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职责明晰、分工明确、失责必究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长、班主任、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安全教育体系,建立高频度、全覆盖、多媒体的宣传工作体系,建立无缝隙、无盲点、多形式的家校联系机制,同时开展重点地段、时段地毯式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建立等级化、风险化、重管控的水域安全管理制度,充分认识当前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保障学生生命安全作为重中之重,盯紧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人群,把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出成效,坚决防范和遏制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同时,内蒙古自治区明确健全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逐级落实管理责任,对各盟市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做了具体明确的要求,要求各地抓实抓细学生防溺水各项工作,管住水域、管住人,要求各相关部门全面压实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属地责任,落实网格员责任制,分级负责辖区防溺水工作,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调研指导、协调部署等多种方式,推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要紧密协作配合,加强数据共享,调动各方力量,形成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过程全监管的预防学生溺水综合管理格局;要立足本职,从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预防保护等方面深入分析事发原因,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达到整改一处,防范一片的目标,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本次专项行动加强了责任追究制度,对专项行动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安全隐患久治不绝,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内蒙古自治区将学生防溺水工作列为年度教育工作和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实地检查各地防溺水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并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要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环节,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确保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同时,专项行动还要求各地建立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