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底,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约93%、全区90%以上旗县(市、区)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自治区示范高中覆盖学生比例超过50%……这是内蒙古自治区在过去一年交上的教育发展答卷。而就在几年前,学前教育阶段“入园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缓慢等问题还是全区教育发展的最大“痛点”。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把解决教育问题作为改善民生的大事来抓,及时出台《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教育发展最难的地方和最薄弱的环节入手,补齐短板、抬高底部,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步伐。
学前教育是内蒙古教育发展最薄弱的环节。自治区首先从学前教育阶段发力,不断加大财政投入,通过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建设项目、农村牧区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农村牧区校舍及安全改造工程,有效增加全区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尤其是扩充了农村牧区公办幼儿园数量,并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截至2017年累计投入1.46亿元。目前,全区共有幼儿园3845所、在园幼儿64万人,较2014年分别增长了40%和24%。
内蒙古共有103个旗县(市、区),到2015年仅有约四分之一通过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评估。为让老百姓充分享受改革成果,自治区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均衡发展推进步伐,截至2017年,全区有93个旗县(市、区)通过国家认定。同时,自治区不断完善保障机制,从2016年春季开学起,统一全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两免两补”政策,并同步出台推进教师校长轮岗交流机制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引进、留住优秀教师提供政策保障。2017年,全区选派1144名城镇优秀教师到贫困乡村支教,并首批录取了377名自治区免费师范生,为农村牧区教育发展积蓄了力量。
为促进全区人口素质普遍提高,自治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不断扩大优质高中覆盖面。截至2017年,全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2.65%,自治区示范校达到76所,在校生占全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55%。同时,自治区连续召开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现场推进会,全区普通高中教育生态正在发生改变,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格局逐步形成。
自治区继续坚持“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方针不动摇,2016年底颁布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进一步以立法保障民族教育在事业发展规划、财政资金投入和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优先重点发展。2016年至2017年,自治区投入5亿多元实施“民族学校和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确保民族学校办学条件优于同级同类学校。
随着薄弱环节逐个加强,内蒙古教育发展的脚步加快,教育为建设亮丽内蒙古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