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丰台区公布2018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在幼升小方面要求对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实施登记管理。在部分学校实行购置“二手房”的房主子女通过多校划片派位方式入学。
意见中提出,在幼升小方面,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确定单一对应学校或入学片区。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不符合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对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实施登记管理。在部分学校实行购置“二手房”的房主子女通过多校划片派位方式入学。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今年丰台区在幼升小和小升初阶段仍然采用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其中,在幼升小入学方式中要求,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儿童、其他非本市户籍儿童,需要按照区教委已经划定的小学入学片区上网填报志愿,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在小升初特长生招生方面,要求招生项目和数量要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2018年招收特长生比例控制在初中招生计划的4%以内。同时,在寄宿学校入学中,降低寄宿学校招生数量和招生比例,学校须公示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和录取名单。在民办学校招生方面,要求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广告须向区教委备案,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项目及标准等,以招收本区学生为主。
此外,意见中还提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本市其他区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丰台区就读初中的,需具有丰台区户籍或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丰台区(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