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14号)和《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岩教综〔2022〕66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资料图】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市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拟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户籍或居住地在上杭县(其中居住地是指:须办理上杭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上杭县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温馨提醒: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龙岩市教育局,有关报名及资格确认等事项详见《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岩教人〔2022〕66号)。
二、时间安排
2022年我县开展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系统开放时间为规定时间段的每天7:00-24: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1.第一次:
网络报名时间:6月6日至6月20日
现场确认时间:6月22日至6月30日(上班时间)
2.第二次:
网络报名时间:11月8日至11月18日
现场确认时间:11月22日至12月2日(上班时间)
三、网上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网站
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
2.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我局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流程进行申报,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2)申请人必须在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才能(非全日制学历请选择相应的学习形式: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业余等)。
(3)近期正面免冠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一张(与网络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请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工作单位、姓名和任教学科,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网上申报时须上传申请人近期内的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现场确认时须在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上传电子证照,并命名为xxx.jpg格式。
(4)在网报时间结束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系统修改、查看申请信息和“现场确认注意事项”、确认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
(5)申请人在填写户籍所在地时,应精确填写到乡镇。
(6)《个人承诺书》(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经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上传后请申请人核对上传的《个人承诺书》是否清晰,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7)申请人系统填报信息时务必填写邮箱地址,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
(8)网上报名后,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医院体检和现场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体检和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体检医院及体检工作安排
1.体检医院。根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闽教师〔2018〕20号)要求,由我局指定体检医院:龙岩市中医院(体检科电话:3300999)、龙岩市第二医院(体检科电话:3399630)、龙岩市人民医院(体检科电话:3226032)、上杭县医院(体检科电话:3316829)。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体检后的体检表由我局与体检医院联系后统一领取,申请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
2.体检流程。申请人员在各批次网报期间内随带身份证和近期一寸彩色白底照片自行到相关医院体检科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体检表要求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粘贴照片,由体检科工作人员进行身份确认、人照统一并盖章后,自行缴费参加体检,体检结束后将体检报告交回体检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由体检医院寄送至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体检不合格者,由体检医院直接告知,不再另行通知。
3.体检时间
1.第一次:2022年6月6日至6月21日
2.第二次:2022年11月8日至11月19日
以上体检安排都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具体时间请咨询相关医院,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逾期不办理。在龙岩市相关医院体检的申报对象的体检报告通过快递方式寄到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A区三楼教育11号窗口。
4.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勿饮酒、咖啡、浓茶,勿食甜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空腹;
(2)女性体检如无法避开经期,请检前告知医护人员,并在“备注”一栏注明“经期”;
(3)着装以宽松轻便为主,女性不宜穿连衣裙、连裤袜,尤其是带有金属纽扣或亮片的衣服及有钢托和金属纽扣的文胸;
(4)女性须将头发全部盘至头顶;
(5)勿戴项链;
(6)有重大疾病病史者(指曾住院治疗或重大手术或需长期服药),请携带相关病历及检查等证明材料;
(7)视力不能达到4.9以上者请自备眼镜,用于检测矫正视力;
(8)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要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尊重体检医院的安排,听从医生的指导,配合护士及工作人员的工作。
5.体检结论
为完善体检结论,体检机构可按要求对个别申请人增加体检项目,作进一步检查。若因体检报告存在漏缺项目或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要求申请人到指定医疗机构及时补查。当次的体检报告仅适用于当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6.特殊情况人员
因个人原因(包括因怀孕无法完成摄片)未完成体检项目或体检不合格的,不能参加2022年当次教师资格认定。
温馨提醒: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请在孕期或哺乳期结束后,再根据以后的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五、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
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县行政服务中心A区三楼11号窗口)。
2.现场确认联系人
陈昌新 何小华 华莹电话:3969023
3.现场确认时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我县疫情防控要求,进入行政服务大厅须配戴好口罩,经测量体温确认正常后,方可进入大厅办理。
4.现场确认应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或有效的居住证原件;龙岩高校就读的外地户口应届毕业生,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现役军人提供部队的龙岩市服役证明文件。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4)已规范上传个人承诺书后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个人承偌书由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请确保上传的照片字迹清晰>,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明(其中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的,不再提交材料,2008年以前的普通话证书需提交复印件)。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由体检医院寄送至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7)后学历人员还须提供后学历的相关证明:⑴若已经相关部门更改学历的,提供学历更改表原件及复印件;⑵未进行学历更改的人员,请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验证期在本人到现场确认时间内)。2001年前毕业无法查询学历证明的申请人须提供经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学业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8)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
(9)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须签订《上杭县教师资格认定师德承诺书》一份。
请申请人确保电子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所贴照片为同一底版
以上需提供证书的原件由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统一用A4纸并按以上材料顺序提交(其中照片用回形针夹在申请表上面)。
六、其他事项
1.请各申请人认真研读教师资格考试、认定的相关政策、文件,详情可登录“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查阅。
2.请申请人按我县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现场审核确认通过的人员凭本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到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A区三楼教育窗口领取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
4.联系人:上杭县教育局人事股胡老师
5.咨询电话:388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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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岩教综〔2022〕66号)
2.《上杭县教师资格认定师德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