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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2年辉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号)》要求,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
经现场资格审验,现对符合报考加分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予以公示,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1月1日。
政策咨询电话:0435—822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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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辉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号)符合报考加分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