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济宁市“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引进公告》规定,现将济宁市属事业单位(教育类)“优才计划”济宁教育学院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工作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资料图片)
一、时间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2月27日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2023年2月27日下午14:00-18:00。
二、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济宁教育学院师训楼三楼
面试地点:济宁教育学院师训楼三楼
济宁教育学院地址:金乡县中心东路29号
三、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3年济宁市“青年人才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
(2)《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
(3)二代身份证;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6)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7)教师资格证(2023届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承诺书,承诺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丧失聘用资格);
(8)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通过济宁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一)面试人选范围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试讲+专业技能展示”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分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三)面试程序
1.入场。考生应于2月27日下午14:00前到达师训楼候考室。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工作人员点名、宣读工作纪律。
2.抽签。下午14:15,考生在候考室按学科组抽取面试顺序号。抽签开始后到达候考室的,从剩余签号中抽取面试顺序号。下午14:3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3.备课。下午14:30,考生按照面试顺序进入备课室抽取试题并备课,备课时间30分钟。
4.面试。备课30分钟后,工作人员引领考生进入指定面试室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考生试讲时间为10分钟。采用“说课”形式不得分。试讲结束后进行专业技能展示。考生自备伴奏音乐、器材等相关用具。考场备电钢琴一台。展示时间为5分钟。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将考生引领到休息室。
5.评分。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6.公布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主考官向考生集体宣布面试成绩。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
成立2023年济宁市教育局“优才计划”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对任何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确保“优才计划”面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他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7-8757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