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决定开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资料图)
根据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公告规定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详见《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附件1)。
二、时间地点
2023年3月8日(周三)上午9:00-12:00在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行政中心1号楼(洲洋路6号)2楼西首8号会议室报到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未在规定时段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考生如主动放弃资格复审的,须于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3月6日上午9:00前)联系招录机关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2)并确认。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考生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携带《2023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回避关系情况报告表》(附件3)、本人单寸同底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张,还应提供招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所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详见《2023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023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发放《资格复审合格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具有特殊情形无法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本人签署委托书(详见附件4)后,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资格复审。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除按规定提供委托人的相应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须亲笔签名,并在名字上加按指印。
四、体能测评
报考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执法类岗位的考生,于3月9日(周四)上午8:30前到温州体育中心体育场(温州市鹿城区民航路6号,从西门进入)办理检录,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中组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测评项目分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共3项。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只测评1次。考生年龄以体能测评当天为年龄的计算节点。
考生对本人或其他考生体能测评成绩、结论有异议的,需在本组相应测评项目结束前提出,由仲裁组现场仲裁,逾期不予受理。
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相关职位均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单位在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除考生本人外,考生家长、陪考及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体能测评区域。考生可根据自身需要自备饮用水、食品,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场地,不得穿钉鞋。若有舞弊行为者,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生在体能测评前应确保饮食卫生和睡眠充足,并对自身身体状况开展自我评估,患有严重疾病或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等情形,不建议参加测评。
五、面试和体检安排
面试定于3月18日(周六)-19日(周日)举行。3月15日起,考生可登录温州党建网(www.wzdj.gov.cn)或浙江省公务员考录系统网站(gwy.zjks.com)自行查阅并打印《面试通知书》,并按《面试通知书》要求的报到时间、地点参加面试。3月21日起,可在温州党建网查询考生总成绩、所报考职位排名及是否进入体检情况。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如变更联系方式的请及时与招录机关单位联系。对资格条件、体能测评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详见附件2)。公务员录用有关政策,可咨询温州市瓯海区公务员主管部门0577-88511962。
本公告发布后,如遇到特殊原因,导致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变更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省公务员考录系统网站和瓯海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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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
附件2:温州市瓯海区招录单位咨询电话.docx
附件3: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xlsx
附件4:资格复审委托书.docx
温州市瓯海区公务员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