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济宁市事业单位“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公告》要求,为做好2023年济宁市城乡水务局“优才计划”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相关资料图)
时间:2023年3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中路17号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办公楼204房间。
二、资格审查材料
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3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
(2)二代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4)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承诺和参加考试,后补学历学位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6)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任职回避情况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备齐审查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直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不再设定面谈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指定材料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2、应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济宁市城乡水务局网站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专栏发布的信息,因个人原因和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3、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将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出现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3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公告》执行办理。
咨询电话:0537-2966872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