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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申论考试把行政执法作为专门的类别进行考查。今天中公教育就从阅卷官批改的角度,先来聊聊行政执法类申论的重点题型——贯彻执行,其中你应该知道却容易忽略的那些事儿。
一、只顾要点,忽略作答形式
很多考生在做公文类题目时,也和其他小题一样的思路,看完题目就马上去看材料、抄要点。但公文考查的是成“文”的能力,一篇文章除了要点齐全,也需要考虑这些点怎么放,放在哪。也就是说,文章的格式和结构,既是阅卷规则中会包含的得分项目,也是阅卷官在批改考生答案时,最先映入眼帘的内容。可见,一篇公文是否能够以正确的格式和结构来呈现,往往决定了阅卷官对考生的第一印象,会影响考生的最终分数。但是,公文的格式和结构,是很多考生在作答此类题目时,容易出现错误的地方。比如:尤其有些考生一看到写“提纲”,就认为答案只需要列举要点,直接写成:“一、……二、……”大家一定要注意,除非题目明确提出“不必注重格式”“列出要点即可”之类的要求,否则在考场上,即使是提纲,也需要先写开头,再写主体部分的要点。提纲在作答时可以更简略一些,但是到底在哪些地方可以简略。
写提纲时需注意:
格式上,可以只写标题,标题可以按照“关于+是由+的+文种”的形式作答;
结构上,如果字数紧张,可以省略结尾。但要注意宣传类的文章不建议省略,结尾一般是呼吁号召的相关内容;
语言上,对于段落间的衔接过渡,语言的流畅生动,要求没有那么高,内容写全面,意思表达清楚即可。当然,在考场上并非所有公文类题目,都是以“提纲”的形式来出题的。
由于行政执法类的日常工作,需要深入一线,面向群众,因此以下几种类型的公文往往是考查重点:比如汇报类的,常见的为工作建议;比如讲话类的,常见的为经验交流、现场宣讲;比如宣传类的,常见的为倡议书;比如信件类的,常见的为公开信。在2022年国考行政执法卷中,比较集中地体现了公文的考查趋势。大家一定要结合试题,重点把握好以上几种题型,在作答形式上的分数千万不要丢掉。
二、只顾内容,忽略身份场合
很多考生在作答公文类型的题目时,最容易忽略的就是语言风格。即使是一些比较认真的考生,能够保证格式和结构的正确,保证要点的全面,也可能根本不考虑语言的合适性。而一篇公文应该用怎样的语言表达,是由写作者的身份、写作对象,以及运用场合共同决定的。只有把握住不同的对象、身份明确在写作中的文风,才能在考试中夺得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