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度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将省审计厅面试资格确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拟进入面试人员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按省审计厅招录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资格确认有关具体事宜
(一)面试资格确认时间:
2023年3月20日 上午9:00—11:30
(二)面试资格确认地点:
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809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06号)。
(三)面试资格确认须携带材料:
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生签名的《考生承诺书》(见附件1);
4.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学位在线认证报告(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留学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待业人员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6.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缴纳明细(加盖社保局公章)(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解释和起始时间界定等政策按照《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7.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8.笔试成绩单截图。
三、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请于3月17日9: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为“***(姓名)确认参加省审计厅(岗位代码)岗位面试资格确认”。电子邮件正文请标注: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学位在线认证报告(PDF版)。网上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如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标注。
电子邮箱:ssjtrsjyc@126.com
2.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不得他人
代替。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或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如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应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与我单位联系,并提供《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手写签名后,于2023年3月21日前将声明材料配送至省审计厅。
4.资格审查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提供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规定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5.面试资格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考生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我单位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6.考生须及时关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若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或考生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如手机关机、无法接通、不接电话等情形)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7.资格确认过程中,建议考生佩戴口罩。排队等候时保持合理间距,避免人员聚集。结束资格确认的考生应及时离开,请勿逗留或聚集。
咨询电话:0451-82563003
附件1-3.docx
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