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纳专业技术人员,满足我院工作需要,现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编内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相关资料图)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坚持人才优先、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考核招聘编内专业技术人员共58名,具体详见《海南西部中心医院2023年“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招才引智招聘会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单位、职位、职数、资格条件及范围》(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勤奋敬业,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四)年龄计算截止2023年6月30日;
(五)招聘范围:全国;职称、学历或资格条件优于招聘岗位要求时,年龄可适当放宽,应聘者应符合岗位执业要求;
(六)所有应聘者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
(七)应聘者一经签约聘用,必须在用人单位从事所应聘岗位工作服务满5年及以上才能申请调动;
(八)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九)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6.儋州市卫生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通过儋州人民政府网发布(www.danzhou.gov.cn)。考生报考后应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登陆儋州人民政府网或到招聘会现场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社保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社保卡)须一致。应聘人员应按招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等,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1)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的考生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按要求提供有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审核。报考后应及时登录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或者招聘会现场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①下载填写报名表。考生通过公告下载《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现场提交工作人员。
②提供证明材料(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
Ⅰ.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Ⅱ.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Ⅲ.《海南西部中心医院2023年“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招才引智招聘会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下载完整填写并由本人签名贴照片)1份;
Ⅳ.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Ⅴ.《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Ⅵ.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Ⅶ.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1份;
Ⅷ.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本人手签)1份;
Ⅸ.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及《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22日,报名地点:北京香格里拉饭店(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29号)(21日主会场),北京相关高校专场(22日招聘小分队进驻校园开展招聘)。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工作人员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场工作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经招聘领导小组确认,当面告知考生资格复审结果。资格复审通过的现场发放入围面试资格确认书,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招聘会现场进行公示,公示公告同步发布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资格复审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复审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后续考核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4.如考生自愿放弃考核面试资格,需提交本人自愿放弃考核面试资格的书面说明材料(放弃声明模板见附件4)。
(三)考核包括答辩、技能考核
1.答辩:考核小组(或指定的考核小组)对符合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分为答辩和审查科研成果、论文、奖励(国家、省、部级)等。考核小组由招聘领导小组聘请专家组成,人数为5至7人。答辩采取100分制记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70%计入综合成绩。
2.技能考核:根据应聘者的专业分类组织技能考核,评委由招聘领导小组聘请专家担任,采取100分制记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技能考核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按30%计入综合成绩。技能考核成绩达不到60分者淘汰。
3.答辩与技能考核同时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签订拟聘用意向书。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以及考核成绩的先后排名,按1:1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与之签订《拟聘用意向书》。
(五)考察、体检
1.考察采取量化记分,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应聘者由招聘领导小组召开专项会议,综合考虑应聘者学历、年龄及工作经验等讨论后确定。考核小组根据需要前往被考核人单位,对被考核人在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包括有无违纪违法行为及有无违反计生政策等内容)。
2.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由考核小组指定医院进行。如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招聘工作小组同意后到指定市(县)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应聘者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组织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考核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由儋州市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
2.用人单位填报《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工资等手续。
五、招聘人员待遇
(一)聘用的人员纳入海南西部中心医院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一经签约聘用,必须在用人单位从事应聘职位工作满5年以上;
(二)薪资待遇:含工资、绩效、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具体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相关政策执行。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海南省儋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政策,含住房补贴、安家补贴、岗位津贴等待遇 (已享有不可重复享受)。
六、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各项纪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898—23884803
点击下载>>>
1.考核招聘单位、职位、职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2.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4.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承诺书
5.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
6.同意报考证明
海南西部中心医院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