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要求,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非法官助理职位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入围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27名考生为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资料图】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
(一)报送时间:2023年3月20—22日。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方式。请面试入围的考生按公告要求,通过传真、配送、电子邮箱或直接送达等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给我院进行资格审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具体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21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2107室,联系电话:0771—5788794、5788793,电子邮箱:gxgyzzb@163.com。如通过电子邮箱提供材料,请将材料压缩命名为“姓名+报考职位名称”。
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我院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或者报送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健康管理
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备考期间,应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集,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佩戴口罩,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考生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要主动到医疗机构检查,并向招录机关报备。
四、其他事项
本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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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法官助理职位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2. 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模板)
3. 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