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广东海事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要求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确定
各职位首批和调剂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已在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上公布。
(资料图片)
二、面试确认
(一)决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应于2023年3月27日(周一)17:00时前通过电子邮件把《参加面试声明》(见附件1)编辑粘贴为邮件正文、《考察联系表》(见附件2)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至广东海事局2023年考录专用电子邮箱(
gdmsa_hr@163.com)。(注意:邮件标题和邮件附件名均按“参加面试”+“职位代码”+“姓名”命名,如“参加面试300110001008张三”。)填写附件前先认真阅读附件中的填写说明或附注。
(二)决定放弃面试的人员应于2023年3月27日(周一)17:00时前通过电子邮件把《放弃面试声明》(见附件3)亲笔签名连同身份证一并扫描或拍照后,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至广东海事局2023年考录专用电子邮箱(gdmsa_hr@163.com)。(注意:邮件标题和邮件附件名均按“放弃面试”+“职位代码”+“姓名”命名,如“放弃面试300110001008李四”,邮件附件样例见附件4。)填写附件前先认真阅读附件中的填写说明或附注。
(三)进入面试人员逾期既未发送《参加面试声明》邮件也未发送《放弃面试声明》邮件的,视同放弃面试资格,具体情节将记录在案。未按本公告及后续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亦按上述方法处理。
三、资格复审、面试时间
广东海事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拟于4月13日-17日期间举行,面试公告将在广东海事局网站另行公布,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各位进入面试人员密切关注。
四、资格复审材料
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应提交相关材料并确保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面试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具体情节将记录在案。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证件照: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2张(蓝、红、白底均可),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及报考职位代码。
(二)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1份。
(三)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5)原件1份。填写附件前先认真阅读附件中有关表格的填写说明或附注。
(四)《报名推荐表》: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毕业院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6)原件1份或校方2023年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考限应届生报考职位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院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6)原件1份。
社会在职人员,应提交所在单位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7)原件1份。
(五)学历学位材料:面试人员本人大学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3年毕业应届生可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到单位报到时提交)。
面试人员系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六)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通知单、船员适任证书、船员适任考试成绩网上查询页面打印件(cyxx.msa.gov.cn)、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七)工作经历材料:报考职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专业工作经验的,面试人员应提交已有的劳动合同和社保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提交确有困难的,应提供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记录、工作证件、解除劳动合同材料、离职材料、工作经历材料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供资格复审判断。若报考职位有具体专业工作经验要求,则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材料中应描述具体工作内容。
(八)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相关材料:
1.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应提交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和聘任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应提交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应提交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开具的、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应提交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交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注意事项
(一)根据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若报考人员个人学生档案和工作档案不在同一地点的,应在考察前合并存放到同一地点。
(二)报考人员确认面试前,应再次认真阅读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本次公务员考录的《招考公告》《报考指南》和招考简章中的职位条件,按照有关条件和要求逐一对照检查。其中,2021年和2022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限应届生报考的职位,要求报考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即毕业后未参加过工作,否则不符合职位要求,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报考人员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最低生活家庭人员面试、体检期间的食宿可申请广东海事局统一安排解决。申请应于2023年3月27日(周一)前书面向广东海事局提出(将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发至广东海事局2023年考录专用电子邮箱)。
(四)面试确认后,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手机或电话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动,应及时报告广东海事局。
(五)有关招录的未尽事项将陆续通过广东海事局网站(www.gd.msa.gov.cn)、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进行公告,敬请关注。
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20-89098360;
(二)自动传真:020-34291384;
(三)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47号广东海事局人事教育处;
(四)广东海事局2023年考录专用电子邮箱:gdmsa_hr@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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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面试声明
2.考察联系表
3.放弃面试声明
4.放弃面试声明样例
5.报名登记表
6.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7.社会在职人员报名推荐表
广东海事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