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资料图】
一、面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3月24日16: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已确认的无需再次发送)。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rsc@slwr.gov.cn,并同时传真到0431-85607142。
2.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XXX(单位)XX职位面试”(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4.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3年3月24日16:00前传真至0431-85607142或发送扫描件至rsc@slwr.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3月26日16:00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rsc@slwr.gov.cn接受资格复审: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 考试报名登记表(张贴证件照,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现场资格复审: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扫描材料的原件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于2023年4月1日8:30-16:00到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办公楼15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4188号)。材料不全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3年4月2日进行。面试于上午8:30开始,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上午8:00前到候考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办公楼15楼会议室。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于2023年4月3日进行,具体要求于面试结束后另行通知,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未按时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
实行等额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
六、注意事项
1.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 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迟到或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3. 考生应遵守要求,严禁考生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已携带的须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任何考生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若有作弊行为,取消录用资格。
4. 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 0431-85607146 85607138(电话) 0431-85607142(传真)
单位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4188号(解放大路与天宝街交汇处)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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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面试名单.doc
2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doc
3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