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水利厅2023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到低分的顺序,并经资格审查确定3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3月31日上午9:00-11:0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自治区水利厅办公楼14楼1406室。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2号,考生可乘坐1路、B85路公交车到“建政园湖路口”站下即可到达;或乘坐16路、30路、215路、601路、705路、B19路、B27路、B91路、B126路、B206路公交车到“园湖建政路口”站下车,沿园湖路往南步行至园湖建政路口,再沿建政路往西行100米即可到达。)
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实施机关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 有效居民身份证;
2. 毕业证、学位证;
3.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 报名登记表;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长堽校区,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99号)第四教学楼(考生可乘坐B01路、B27路、B47路、B44路、B126路公交车到“长堽三里路口”站,乘坐轨道交通3号线到“长堽路站”下车前往)。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须知详见附件2)。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4月1日8:0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在面试阶段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集,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佩戴口罩,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
三、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自治区水利厅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0771-218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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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自治区水利厅2023年度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2. 考生面试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