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山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定于2023年4月1日至4日期间开展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环节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附件2),经本人签名后,于2023年3月27日17时前发送扫描件或照片至sxbjzzzzc@163.com,并致电0351-3658324确认。前期已上传放弃声明的无需重复发送。
未按规定提交放弃声明的,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分为线上资格复审及现场资格复审两个环节。
请考生于2023年3月28日17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下材料发送到sxbjzzzzc@163.com接受线上资格复审。未按照规定时间发送相关材料的考生,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者工作证,近期免冠证件照。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须与系统填报信息保持一致,不得更改、不得手写,确有需要更改的,应说明原因)。
(四)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的扫描件。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报考职位要求具备从事相应工作经历的,还需在上述材料中列明所从事工作的具体内容、时间。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所在院校教务处、毕业生分配工作办公室(或就业指导部门)盖章、毕业生分配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的报名推荐表(须双面打印,贴好照片,注明培养方式),以及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尚未取得本科、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和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情况说明。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双面打印,贴照片)。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须清晰扫描,不具备扫描条件的也可拍照(JPG格式),统一放入“报考职位代码+姓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通过邮件发送。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材料不全或者有关材料中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通报所在工作单位或学校,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为4月1日上午9:00-10:30,请考生备齐以上(一)至(六)项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当日上午8:40报到。未按要求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一)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定于4月1日上午,面试现场资格复审后进行。
(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的重要参考。
五、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定于4月1日15:00进行,请自备适于运动的衣物,于当日13:00-13:30到山西警官职业学院报到。
(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体能测评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面试。
六、面试
(一)面试方式
采取现场面试方式,使用结构化面试题本。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4月2日。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前到山西警官职业学院报到,截至当日上午8:30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七、报到地点
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和面试的报到地点均为山西警官职业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双塔南路34号)。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八、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合成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申论占30%,公安类专业科目考试占30%)×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
体检人选的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到3:1比例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1.5: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未达到3:1比例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体检拟定于4月4日进行,具体安排将在面试结束后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察人选的确定
通过体检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录用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遇有考生放弃或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造成考察对象空缺时,按照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视情顺延递补考察对象。
九、注意事项
(一)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公务员考试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如进入面试考生有上述情况,应自愿放弃面试。如在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阶段发现考生有上述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所携带的与面试无关的个人物品(包、通讯工具、矿泉水、文件资料、化妆品等)均不得带入面试室和候考室,请考生在抵达面试地点前自行存放个人物品。进场前,将有安检人员使用专业仪器进行安检。如在候考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或违反面试考场规则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在参加面试时,不得着制式服装,不得佩戴明显可见的首饰、徽章等。
(三)请各位考生尽早熟悉路线,按时到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地点报到,如有变化以总站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四)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等各项工作的信息均以官方平台和我总站工作人员通知为准,在此提醒各位考生注意谨防冒充我总站工作人员行骗的情况,避免受骗上当。
(五)考生参加各环节测评考试时,须自备口罩,除身份核验、面试及其他必要环节外,需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留意国家移民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s://www.nia.gov.cn)及“移民管理警察招录小助手”微信小程序有关通知公告。
联系方式:0351-3658324(电话),0351-7831918(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点击查看>>>
1.面试人员名单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山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