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到低分的顺序,并经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后确定124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
2.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20号),可乘坐1路、12路、16路、45路、B44路、W2路、705路公交车到“长湖东葛路口”站或乘坐南宁地铁3号线到“东葛路”站下车前往。
资格审查结束后,由面试实施机关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
7.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办理面试通知书用)。
(四)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23年4月1日(星期六),面试当天上午8:30开始面试。
2.面试地点: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西乡塘区鹏飞路15号)公共汽车502、805路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100米可达,地铁1号线鹏飞路站B出口步行700米可达。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须知详见附件2)。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2023年4月1日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在面试阶段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集,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佩戴口罩,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
三、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我局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并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考务咨询电话:0771-2299232、0771-2299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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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