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2023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的统一安排,我局定于4月7日(周五)至4月9日(周日)组织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合地点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南门(地址:西青区精武镇陈台子路88号)。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集合时间
(一)4月7日
1.上午7点30分前,报考交通警察总队人民警察一至人民警察五职位的考生。
2.上午9点30分前,报考交通警察总队人民警察六至人民警察八、滨海新区公安局人民警察一至人民警察三职位的考生。
3.下午1点前,报考滨海新区公安局人民警察四至人民警察六、和平分局人民警察一职位的考生。
4.下午3点前,报考和平分局人民警察二至人民警察五职位的考生。
(二)4月8日
1.上午7点30分前,报考河北分局全部职位、河东分局人民警察一职位的考生。
2.上午9点30分前,报考河东分局人民警察二至人民警察四、河西分局人民警察一至人民警察二职位的考生。
3.下午1点前,报考河西分局人民警察三至人民警察四、南开分局人民警察一至人民警察三职位的考生。
4.下午3点前,报考南开分局人民警察四至人民警察五、红桥分局全部职位的考生。
(三)4月9日
1.上午7点30分前,报考东丽分局全部职位、西青分局全部职位的考生。
2.上午9点30分前,报考津南分局全部职位、北辰分局全部职位、武清分局全部职位的考生。
3.下午1点前,报考宝坻分局全部职位、蓟州分局全部职位、宁河分局全部职位、静海分局全部职位、直属治安分局全部职位的考生。
三、体能测评内容
男子: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
女子: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
体能测评采取单项淘汰方式进行,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关于转发中组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的通知》(公政治传发〔2020〕2号)执行。
四、重要提示
(一)请考生见此通知后,务必于2023年4月4日(周二)中午12点前,通过互联网电子邮箱回复确认信函,邮箱地址:gajzk@tj.gov.cn,邮件标题:报考职位+姓名+报名序号+身份证号+手机号,邮件内容:本人已查收体能测评通知,可以按照要求准时参加。自愿放弃体能测评的考生,也需将放弃声明(模板详见附件)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上述邮箱,邮件标题:报考职位+姓名+报名序号+身份证号+手机号+自愿放弃体能测评。
(二)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及黑色签字笔(1支)参加体能测评。
(三)考生须着体能测评所需的运动服和运动鞋,佩戴口罩参加体能测评。
(四)因参加体能测评人数较多,测评时间较长,请考生自备足够的饮用水及简餐。
(五)考生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调度指挥,不得在考试现场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六)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生抵达体能测评现场后,请送行车辆及人员尽快驶离,避免造成交通拥堵。
(八)须补充资格复审材料的考生,请在参加体能测评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放弃声明模板
考务咨询电话:022-23396821
天津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