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面试情况,现将许昌市人民警察职位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资料图)
按照《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根据拟录用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并列排序。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能测评。按照以上原则,确定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许昌市人民警察职位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共56人(名单见附件1),其中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进入体能测评人员50人,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进入体能测评人员6人。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2023年4月25日上午6:30前,到许昌学院南门内广场集合(地址:许昌市八一东路许昌学院南门),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并提交《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许昌市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登记表》(见附件2,由本人自行下载填写),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体能测评。逾期、逾时未到或未按要求报到的应试者,按主动放弃处理。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以及《关于录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的要求进行。
四、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考生参加体能测评前须认真阅读《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见附件3)和《考生体能测评注意事项》(见附件4,自行下载打印),熟悉测评项目的规则、合格标准、注意事项和测评要求。每个测评项目结束后,考官向考生当场宣布测评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在此,提醒各位考生:“纵跳摸高”项目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项目只测评1次。三个测评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所有项目事后均不复测。
(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体能测评当天。
(三)考生在体能测评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考生进入测评区域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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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许昌市人民警察职位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pdf
附件2:河南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许昌考区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登记表.xls
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
附件4:考生体能测评注意事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