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考区面试工作已结束。根据《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体检人员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录取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同一职位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烈士子女、退役士兵优先录取,其他人员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甘肃省公安厅网络攻防职位(职位代码:3402)根据职位要求,按照不超过招录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省直考区进入体检人员共计304名,名单详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体检初步定于5月中旬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录单位通过短信、电话方式通知进入体检考生。
三、相关政策
1.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
2.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3.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省考录办安排申请复检人员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省考录办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省考录办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因手机关机等原因导致招录单位无法联系到本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同时,还需携带一张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一切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进入体检现场,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手机须取消闹钟并关机和其他物品统一存放在体检医院。
3.参加体检人员除接受身份核验、相关项目检查外,建议全程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口罩。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由医务人员按规定处置。
4.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请携带500元现金,具体数额按医院标准收取,须增检项目的费用,另行收取。
5.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6.体检前应注意休息,尽量保持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禁止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
7.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体检时须告知医护人员,可以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
附件: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考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