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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同志(详见附件)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统计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5月19日前配送或直接送达南宁市统计局,过期不予受理。
拟公示时间:2023年5月12日—5月19日
配送材料送达地址:广西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办公楼7楼707室,邮政编码:530028
监督电话:0771-5539335、0771-5539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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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统计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