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2023年上半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铁东区)现场确认工作定于5月22日—23日期间开展,请按照《鞍山市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第一批次报名公告》1,请认真阅读《公告》,按预约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需携带材料详见《公告》。
一、现场确认时间
(资料图)
2023年5月22日—5月23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二、人员确认安排
三、现场确认地点
鞍山市铁东区教育局二楼225室(铁东区荣誉街30号)
四、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按照个人所属类型,选择以下选项之一:
A.户籍在鞍山市铁东区的申请人:提供户口本原件
B.居住证申领地为鞍山市铁东区的申请人:提供鞍山市铁东区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如无法立即开具,可提供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明)
C.在读研究生按学校所在地填报人员提供:学生证
3.毕业证原件和通过学信网打印的学历核验报告(网报时核验通过的不需提供)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网报时核验通过的不需提供)
5.体检表原件(附化验单)
6.近期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白底证件照片1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姓名)
7.高新区、鞍山师范学院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由铁东区负责
五、确认现场办事流程
现场办理业务遵循先来后到的原则。请认真配合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排队等候,依次办理。
六、要求
(一)请按照事先安排的人员确认时段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确认。
(二)当场确认材料不合格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提交,逾期不提交材料者视为主动放弃认定。
(三)申请人请扫描二维码,查看下载。
(四)《2023年鞍山市上半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见2)填写申请人基本情况后打印(申请人基本情况请勿手写)。
(五)申请人自备档案袋,把需要提交的材料按序装袋,并将《鞍山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平整张贴在档案袋正面。
(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原则上需本人到场,如本人在外地确实无法亲自到现场进行确认,可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
1.委托书(样式见3)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七、其他未尽事宜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现场审核,因错过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规定,同一申请人不得在一年内申请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
(四)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请查阅鞍山市铁西区政府网公告。其他事宜详见鞍山市教育局发布的认定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认定公告,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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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鞍山市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第一批次报名公告
2:鞍山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
3:委托书
4:扫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