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综合中心
关于2023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公告
(资料图片)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综合中心2023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现将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综合中心2023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所有岗位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成绩查询”栏查询本人笔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二、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2号上午9:00-11:00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
119号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20楼会议室
(二)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2份);
2.有效期内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之前,需要提供加盖院<系>或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
4.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1份;
5.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2)各1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
8.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9.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明确的其他材料和其它能够佐证本人报考资格的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以《招聘公告》规定为准),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综合中心2023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执行。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71-5255084
三、面试方式及时间
(一)面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线下统一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答题语种按照《招聘公告》有关要求执行。
(二)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6月21日17:00。
(三)面试时间:2023年6月26日-30日,具体时间以考生准考证时间为准。
附件:
1.考生诚信承诺书
2.面试语种确认书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综合中心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