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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关乎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关乎社会公平正义,更关乎社会稳定和谐。城市是人们宜居的场所,更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重心。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就业、消费向城市集中,大小不同的城市都面临着“城市病”问题。因此,城市治理工作必须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治理观,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变革城市管理模式,以持续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
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是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前提。相当长一个时期,部分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对城市管理存在误区,个别地方政府的城市规划缺乏特色,高楼林立与棚户、危房反差强烈,棚户区生活不便,卫生问题堪忧;城中村改造也缺乏科学性规划,拆了建,建了拆,给社会带来巨大浪费,也给当地人们生活带来巨大不便。因此,要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就必须这种盲目建设,忽视居民生活品质的管理理念,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治理观念,努力创造优良的居住环境,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进而实现城市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运用现代科技的方式是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关键。迈入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城市治理方法必须要与时俱进,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治理智能化水平。针对网格化管理中存在的力量分散、各自为政等问题,天津市B区积极探索科技盘活网格治理的“北辰模式”。在这一过程中,天津市B区打造“1+3+N”模式,解决“发现问题难”的困境;通过“平安北辰”APP 研发,畅通工作流程,解决好“发现情况如何处理”的问题。此外,还延伸打造“全科网格”,真正实现全网覆盖。由此可见,城市的建设更应善用科学技术,打造平安社区、宜居城市。
统筹法制机制的完善是改进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无规矩不成方圆,有了规矩,群众才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政府也能更加规范自我的行为。相反,没有规矩则造成了诸多的社会乱象,诸如乱丢乱放、占道经营影响了生活环境的改善;一言堂、拍脑袋决策则造成了政府公信力的下降。善治侧重动态的治理过程,要求把制定良好的法律付诸实施,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通过宪法、法律的统治实现良法的价值追求。因此,只有制定良法,发挥法律在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才能最终达到城市善治的目标。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当下,探索新的城市发展模式,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增进民生福祉的现实需要。只有树立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理念,转变城市治理体制机制,合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才能在变革中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才能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的现代化城市,最终实现人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