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2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规定,经笔试、面试、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体检等程序,拟对第三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资料图)
一、组织领导
考察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机关(单位)以及各市(特区、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二、考察对象
根据《招录公告》及有关规定,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详见《六盘水市2023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第三批)》(附件1)。
三、有关事宜
(一)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以及《招录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对无故提出放弃考察的人员,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其情况,根据《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记入诚信档案。
(三)各招录机关(单位)应主动与考察对象联系,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招录机关(单位)做好考察工作。考察对象在考察期间不要远行,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招录机关,配合招录单位开展考察工作。
(四)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报考者在考察等环节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以及其他妨碍相关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实施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五)六盘水市2023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的考察、拟录用人员公示等各环节都将在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lps.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及时阅览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纪律监督
本次考察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联系电话:0858-869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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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六盘水市2023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第三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