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2023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体检将于6月20日进行,有关体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相关资料图)
体检当日早6:10,在黑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操场集合(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53号)。
二、体检需携带的资料
本人身份证、黑色碳素笔、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背面贴上双面胶,用于现场粘贴体检表)。
三、体检要求
(一)严格按照体检时间到达集合地点,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确认参加体检考生请于6月18日下午14:00前扫描二维码(附件3)填写信息。放弃参加体检考生需于6月18日下午14:00前发送《放弃体检声明》至电子邮箱hljswzl@vip.163.com,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职位代码+姓名+放弃体检”(如:300110001001张三放弃体检)。
(三)体检期间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以组为单位进行体检,不经允许不得擅自离队、插队,不得携带或使用通信设备。
(四)体检环节请穿简便服装,不穿带有金属纽扣和亮片装饰的衣服,不要携带手机、项链、钢笔、钥匙等金属制品。女性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和长靴。请考生佩戴合适度数的眼镜。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清淡饮食,勿熬夜,勿饮酒,禁食血制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六)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勿做X光检查。以上情况需提前告知本组体检医护人员做好记录。
(七)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影响录用。
(八)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等情况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体检结果公布
体检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体检单位及个人询问体检结果。考生如需进行补检、进一步检查或复检,工作人员将于一周内电话通知相关考生,体检合格者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所有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体检费用由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承担。
五、关于考察
考察工作将于6月下旬开展,请各位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考生联系方式变更请及时告知,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考察工作,后果自负。
联系电话:0451-53611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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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
2.放弃体检声明.doc
3.信息统计二维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