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城市管理效能,楚雄金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有限公司根据工作开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资料图片)
招聘岗位为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协管员,主要工作职责为协助做好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城市管理协管员不纳制管理,不具有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招聘人数:男38人(含城骑12人),女15人,共计53人。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用工方式:实行劳务派遣制,楚雄金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使用。
待遇标准:基础工资1750元/人/月+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含单位个人部分保险)。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限楚雄州户籍,政治可靠、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
2.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68cm以上(含168cm),女性身高158cm(含158cm);
3.具有全日制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专业、退役军人优先;
4.持有计算机技能证书、摩托车驾驶证准驾车型E以上人员优先;
5.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文身、无不良嗜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道德败坏,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职业道德的;
4.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协管工作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协管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前仔细阅读《楚雄金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有限公司招聘公告》,准确填写《求职登记表》并认真核对个人报考信息。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6日(周末及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18时)。如报名人数不足,报名期限顺延至2023年6月28日下午18时。
2.报名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大厅(楚雄金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有限公司)。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老师 0878-3369213
苏老师 0878-3133677
4.报名须知: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6日,如报名人数不足,资格审查时间顺延至2023年6月28日下午18时。
2.资格审查地点: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大厅(楚雄金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三)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城市管理基本常识等。
2.笔试时间: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11时。
3.笔试地点:楚雄市园林绿化环卫服务中心(雄宝路244号)三楼会议室。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面试人选,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举止仪态、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及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认识。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六)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选聘职数1:1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由楚雄金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递补
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如报考人员有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形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若不提供的,视为主动放弃。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信息统一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楚雄金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有限公司公众号上进行发布,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伪造报考信息等情形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行承担。
楚雄金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