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山西省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选择工作定于2023年6月26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选择人员范围
【资料图】
笔试、政治考察、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等均合格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上午7∶30
地点:山西警察学院培训楼一层大报告厅(清徐县914县道)
三、职位选择
职位选择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度山西省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进行。
参加职位选择的考生,根据招录计划及职位要求,按照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单项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其他特殊情况,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安厅共同研究决定),依次从录用职位表中选择职位。其中,男性职位仅限男性毕业生选择,女性职位仅限女性毕业生选择。每名考生只有一次职位选择机会,只能选择一个职位,前者如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或录用职位全部选择完毕。考生已经选择职位的,不得放弃,否则将通报所在院校和各地公安机关,今后报考公安机关不再享受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有关政策。确定拟录用人选以后,再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职位选择:毕业时不能达到毕业条件,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已被中央国家机关(含公安部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垂直管理单位、行业公安机关和国家移民管理机构)或其他各级党政机关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不符合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职位选择时应执行任职回避规定。考生不得选择录用后即构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选择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新录用人员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录用到基层一线执法单位的人员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公安基层一线执法单位以外的单位。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组列队,根据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入座。
2.职位选择前提前打印2023年公安联考职位表(附件2),参加职位选择时,及时做好标记,确保职位选择工作顺利进行。
3.考生选择职位后,本人务必签字确认相关信息,待现场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场。
4.凡迟到15分钟以上或未参加选择职位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5.职位选择全过程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
考生咨询电话:0351-7388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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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公安联考职位选择人员名单2.2023年公安联考职位表(职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