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2023年咸宁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时间
(资料图)
入围人员面试时间:2023年7月2日,上午7:10进场,7:30开始抽签(7:3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 、面试地点
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清华城学部
三 、面试人员名单
共30人(见附件)
四、面试方法及内容
(一)面试目的及方式
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课堂教学能力、语言组织能力,以说课及个人技能展示的形式进行。说课题目为面试教材中随机抽取的一册,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6分钟以内,个人技能展示(舞蹈、绘画、弹琴、球类四选二)6分钟以内,合计面试时间12分钟以内。考场提供U盘可插式小音响、电子琴,其他乐器自备。绘画类才艺展示为现场绘画,材料自备。
(二)面试教材
面试教材:幼儿园早期阅读资源《幸福的种子》普及版(中班下)---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五、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对于面试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六、成绩折算
面试每组共7名考官,采取7名考官打分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取5位考官平均分的方式计算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说课和个人技能展示各占50分。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其它注意事项
1.面试入围考生按时到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清华城学部报到。报到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入场。
2.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按时前往面试地点,指定时间未到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候考期间,须遵守纪律,不得擅离候考室,不得向外传递信息,不得抽烟、大声喧哗。考生由引导员引导到备课室和考场门口,按指令进入备课室和面试考场。
4.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5.备课室统一提供专用稿纸,考生进入备课室不得携带任何相关参考资料,进入面试室只能携带备课室发放的专用备课稿纸进行说课,一经发现携带相关资料进入备课室或面试室,取消面试资格。
6.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准考证号、籍贯等信息,不得将面试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取消面试成绩。
7.面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议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场内考生泄露,如有违反者取消面试成绩。
8.考生应服从面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面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10.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考生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个人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因考生原因导致该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
11.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本公告由咸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面试人员名单
咸宁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