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潮州市湘桥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区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教师拟面试考生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对象
(相关资料图)
本次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核对象,未达到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资格审核对象。具体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核时间
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定于2023年7月3日-7月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递补人员资格审核时间定于2023年7月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请各位进入资格审核的考生按要求到资格审核地点参加资格审核,同时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个别考生因原报考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不能使用的,请主动与湘桥区教育局联系(0768-2181826)。因考生原因导致影响资格审核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资格审核地点
湘桥区中山路官诰巷头虹桥职业技术学校二楼会议室。
(四)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
1.2023年潮州市湘桥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成绩单。
2.《2023年潮州市湘桥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考生自行从“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打印双面)。
3.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
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以上材料1-3,此外: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
6.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原件。
7.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并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其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上材料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还须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8.岗位要求“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从事招聘岗位相关工作证明,并提供该段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足以证明具备工作经历的佐证材料(从事培训机构人员需要提供除工作证明之外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其中的两项)。
9.岗位要求“职称等级”的,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职称等级证书原件。
10.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须于面试资格审核时一并提交现场审核。属证件材料的,考生须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属证明材料的,均须提供原件,不予退回。
二、注意事项
资格审核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负责资格审核的单位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请未进入资格审核但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靠前的考生准备好有关资格审核的材料,并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能及时联系。无法联系或逾期未能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考生应遵循诚信报考的原则,一旦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项将于资格审查结束后适时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湘桥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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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x
潮州市湘桥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