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常熟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根据《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相关资料图)
一、报考岗位、人数及条件
二、报考要求
(一)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事业责任感。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其他体检所检项目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30日。
2、报名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退役军人证、相关技能资质资格证书、2023年7月以后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相关证件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3、资格审核:对报名者所递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发现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成绩相同时,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录用
被录用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录用时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将党(团)组织关系转入用人单位。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财政,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报名、咨询电话:见原文
六、本简章由常熟市公安局琴湖派出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