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周村区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2023年周村区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一)《公告》相关规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按不超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体检的岗位及人员
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以上的人员,按岗位1:2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首批考察、体检人员为1:1入围人员,具体人员为附件1中“1:1入围”一栏填写“是”的人员。
二、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评价。需到考察人选所在学校(单位、村居),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决定。考察期间,被考察人员要保持手机畅通,积极配合考察组做好考察工作。在职人员资格审查时未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的,须在考察时提交,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如下材料:
(1)应聘人员本人档案,档案要求密封完整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
(3)非失信被执行人证明。请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综合查询被执行人”信息,将个人查询结果完整截图并清晰打印。
(4)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包括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籍贯,毕业院校、时间或现工作单位等)、学习工作简历(从小学阶段开始填写)、主要表现(个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等。现实表现材料需由本人签名。有工作单位的,需由单位出具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请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准备好以上材料在考察期间交于考察组。如需调档函和介绍信的人员,可在体检当日到周村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民之家311房间)办理。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请于2023年8月18日前完成考察工作,并将考察结果相关材料报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三、体检工作的组织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二)体检报到时间、地点
1、体检报到时间:8月10日(周四)上午6:30。
2、体检报到地点: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东门(车库入口旁边),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不准迟到。
请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体检费(微信支付),按时报到参加体检。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在体检集合时统一收取。
2、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3)并执行。
3、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时,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须统一上交集中保管,若未按规定全部上交者,按违规处理。
5、体检时,要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组织者管理,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体检全程封闭进行,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无关人员不得跟随、陪同,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6、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7、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以要求重新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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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年周村区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1:2)人员名单.xlsx
附件2:体检人员基本情况表.docx
附件3:体检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