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梁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有关事项进行通知如下:
一、2023年梁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请自行登录梁山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现场资格审查工作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为梁山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的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提交材料时间:2023年8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梁山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梁山县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三楼);
(二)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
考生应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所需的证明材料,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二代身份证;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已取得毕业证的提交毕业证及学位证书,未取得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及聘用合同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聘用合同)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3.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26日之前取得);
4.《2023年梁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5.《应聘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6.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
7.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名介绍信》;
8.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9.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10.岗位条件需要的有关材料等。
(三)面试费缴纳
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提前准备好面试考务费,在现场资格审查时缴纳。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当场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三、资格审查的有关要求
(一)2023年梁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现场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考生要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梁山政府网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手机号码更换的,请尽快与审核部门联系。
(三)未尽事宜以简章为准。
咨询电话:0537-7306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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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梁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公示.xls
梁山县人民医院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