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局批准,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2名,派遣至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长河分院工作,纳入市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市编外用工有关标准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指标
(资料图)
护理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能服从上级安排。
2、户籍不限。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4、具有护理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护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相应岗位工作。
6、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3年8月17日-22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长河分院(门诊5楼行政区人事科509)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同时提交贴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的报名表(见附件)。
4、本次招聘为紧缺岗位,若报名并通过审核的人数不足岗位指标数3倍时,按实际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分别占50%,50%。笔试、面试均采用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
笔试内容:以相关专业知识为主。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指标数的3倍进入下一轮(末位并列的同时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自我认知等。
所有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等时,笔试成绩高者列前),按招聘指标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体检由本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与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或不能按时来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规定享受用工待遇,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待遇按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提交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未被录用者,材料代为保管,恕不退还。
2、报考人员所填联系方式请保持畅通,如因联系方式错误或无法接通导致未能及时传达笔试、面试等通知的,视为放弃。
报名咨询电话:63410068 联系人:姚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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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