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樊城区面向2023年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关资料图)
一、参加面试考生确定办法
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及37名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结合本次考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4分,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共计113人入围面试,具体《面试人员名单》附表后。
二、面试地点
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地址:樊城区紫贞公园路1号,市内可乘坐543路、547路到市民服务中心站或乘坐38路到汉江路市民服务中心站下车即到。)面试人员到达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大门口后,请仔细查看《考场分布示意图》。
三、面试时间及要求
面试时间:2023月8月26日上午7:20(周六)
注:每位面试人员须交纳面试费50元(请自备现金,不找零),在签到时交于考务工作人员。
请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上午7:20分前,到达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大门口签到并交纳面试费用。面试人员按签到顺序交费后,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抽签(抽取面试考场及面试顺序),对应确定所在候考室,并签字登记。上午7:50分前未签到者,视为放弃面试。
四、面试形式及考场设置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本次面试设置三个考场。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及总成绩由区人社局在樊城区政府网站公告。
五、面试注意事项
1.请面试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提前选择出行方式,妥善安排行程。
2.面试当天,面试人员须携带(1)笔试准考证;(2)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请务必在面试当天上午7:20分前到达面试签到处,在通过身份核验后,经安检进入抽签确定的候考室候考。面试人员在7:50分仍未到达签到处签到的,视为放弃面试,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签到顺序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抽取面试考场及面试顺序,且进行签字登记。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发生其他情况无法进行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4.面试人员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面试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成员的姓名、本人就读的学校(或工作单位)、籍贯等有明显指向性的个人信息。如有违反者立即取消其面试资格。
5.面试人员不得将具有记录、存储、计算等功能的电子设备、通讯工具及面试相关资料带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要求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凡未交考务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一经发现按违规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
6.面试当天,所有面试人员在候考室内实行封闭管理,面试结束后请携带本人物品迅速离场,不得再次返回候考室或面试考场。
7.在候考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
8.面试人员由考务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自行抽签确定的考场参加面试。
9.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题本要求或面试考官提问进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面试人员应报告“答题完毕”。答题时间结束时须立即停止答题。
10.面试人员应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管理,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面试期间,禁止大声喧哗,严禁吸烟,须保持安静,不得干扰他人;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面试时,可在草稿纸上作记录,但不得在面试题本上作任何标记。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面试题本、草稿纸等资料。面试分数公布、本人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
11.对面试人员在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相关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12.面试公告发布后,由樊城区民政局通过电话或者短信等方式通知面试人员。
13.面试开始后,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发生其他情况无法进行面试的,导致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面试正常开考。
咨询电话:0710—3278718(樊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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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区面向2023年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面试人员名单
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