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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养护标准规范篇一
新植绿地在1-2年内的"养护工作较一般绿地的养护管理有一定区别,管理上要求更为精细,涉及到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甲方的问题。
(资料图)
绿地养护年工作应包括:浇水、施肥、修剪、病虫防治、除草保洁、防寒、苗木补植和成品保护。
(一)、浇水(排水):
1、浇水时间:全年浇水时间在3月—11月。春水、冻水是浇水的两个关键,时间分别是3月上中旬和11月中下旬,浇水1-2遍。
2、浇水次数:不同立地条件、不同植物品种对水分的要求各不相同。一般说来,一年至少集中浇水12次以上,即4、5、6、9、10、11月每月2次。草坪和宿根花卉的浇水还应增加至20次左右。
3、浇水量:浇水做到浇足浇透,切忌仅浇表层土。
4、浇水方式:树木类通常采用开堰浇水,花卉、草坪以喷灌.和人工浇水为主。
5、排水:主要是雨季7、8月,出现积水时要及时排出,应提前做好排水设施,结合临时排水等措施进行。避免因积水而造成植物的死亡。
(二)、施肥:主要针对珍贵树木、花灌木、绿篱色块、花卉和草坪进行施肥,在植物生长季节做根外追肥或叶面喷肥。
乔木:一般不进行施肥,仅对生长势较弱者在适宜时施肥一次。采用沟施或穴施法,施肥后立即复土浇水,施肥量100克/株,使用化肥。
花灌木:年施肥2次,第1次在5月,第2次在8月,施复合肥。开沟、穴施入,复土、浇水,施肥量50-100克/株。
绿篱色块:年施肥1次,于5月份开沟施入,50克/平方米,施用化肥。
草坪:年施肥2-4次,第1次在返青后的3、4月份,第2次在8、9月份,施肥量10-15克/平方米,多施用化肥,可拌土撒施,及时浇水。平时结合喷药加入尿素做叶面施肥(浓度是千分之2-3)。
绿化养护要求及标准2017-04-07 12:53 | #2楼
1、草花花坛有四季更替计划。花坛种植图案美观,密度合理,时间适宜。
2、及时松土施肥、浇水、治虫,保证植株健旺,花朵鲜艳。
3、花坛四周及花坛整洁,无明显杂物。杂草及时清除。
4、及时去除残花、枯枝。整形树及时修剪,保持美观。
5、保证“五一”、“十一”及学校校庆期间花坛花卉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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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养护标准规范篇二
实施“绿色校园”工程,就是要创建优美的校园环境和清新的文化氛围,并在这种环境中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和竞争能力,达到环境育人,绿色育人的目的。我校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校园美化、绿化工作,提高校园的环境质量,特制订本校校园绿化与养护管理制度。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长效机制,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将学校的绿化带划分区域,包干到各班、室、部门,并层层签订责任书,提出绿化和养护要求,确保绿化工作层层推进。
1、总务处制定“绿色校园”发展规划,确保绿化面积达到和超过总面积的.35%,并逐年有所增加。
2、因地制宜栽种花草树木,春秋有花草,冬季有绿树,夏季花团锦簇,树木枝繁叶茂,管理好花木,无攀折践踏等毁坏现象。
3、利用环境实施素质教育,利用环境的潜在教育功能,向学生传达学校的办学思想、教风和学风、学校的文化氛围和文化底蕴,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情感的熏陶。
绿化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绿色校园”建设的总体工作,包括:设计与构思、整体规划;树种树品的筛选与选择、采购与种植;后期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卫生管理和对学生的教育工作;资料,特别是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其他教师根据任课的年级和班级划分到各班,
1、总务处是绿化工作的第一责任科室,负责全校花、草、树木种植与管理,并将学校的绿化带划分区域包干到各班,由各班级的师生共同管理与维护,定期浇水、治虫、修剪,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的绿化区域协调、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并整改。
2、政教处作为绿化工作的第二责任科室在协助总务处做好基本职责外,要负责对学生进行环境意识教育,让全校师生重视环境建设,提升自身的绿色校园建设意识,参与建设与保护学校的花草树木,保护学校的绿化环境,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加强集体的荣誉感和凝聚力。
3、综合组协助总务处为各种会议场所、办公室摆好观赏植物,并做好护理工作。全体教师不断提高护养种植业务水平,争取校园内春、夏、秋三季常绿。
养护要求:
总务处、政教处作为绿化工程的主要负责科室,在日常的维护和管理中要做到几下几点:
1、每日巡视绿地,清拣杂物(砖石、烟蒂、纸屑等),维持绿地卫生整洁无杂物。校园内不得有黄土裸露现象;因校园改造等形成新裸土,应及时种植绿化。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草、树枝、砖石等杂物,必须在三天内清运完毕,不得乱堆、乱放、延迟清运。
2、对草坪及时进行修剪和清除野草工作,维持草坪的纯度和高度。做好乔、灌木的养护工作,按要求修剪树枝和清除枯枝死树。
3、保持绿地、绿化带整齐、美观、无杂草、无虫害。做好病虫害的预防工作,一旦发现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治。草、花坛应安排好更换计划,并及时松土施肥、治虫保洁。
4、校园花坛做到鲜花常开,遇重要节假日、校庆、迎新等重大活动时,须在重要场所和一些指定场所摆放鲜花。
5、加强巡视管理,对绿化树木、花草植被人为损坏的,应予劝阻制止,并及时恢复和进行索赔;对易遭损坏的绿化区块,必须设立保护措施;
养护标准:
1、割草:应使用打草机割草或进行人工割草;人工草坪草的高度不超过8公分,一般绿地草的高度不超过10公分;路边及角隅草块也要定期进行割草养护。
2、除草:草坪中杂草须连根拔除,草坪纯度保持在90%以上;
3、修剪:行道树修剪,按美观原则,于春季进行;一般树木修剪,按美观原则,随时进行。
4、病虫害防治:积极做好树木、花草的病虫害预防工作,防先于治。一旦树木、花草发生病虫害,应及时进行洒喷药剂措施,喷洒药剂应均匀细致,并事后检查,效果不好应重新喷药。
绿化养护标准规范篇三
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校园美化、绿化工作,提高校园的环境质量,特制订我校校园绿化与养护管理制度。
1、搞好校园的美化绿化和花卉树木的养护管理,把学校建设成红花绿地,树木成荫,鸟语花香,景色怡人的花园式单位。
2、提高校园绿化覆盖率,努力提高绿化水平,实现园林校园绿化,力求遵循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宗旨,尽量与校园文化有机结合,创设浓郁的美化与文化氛围,寓教于景,起到既美化环境,又培养人才的作用。
3、校园绿化要坚持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以植物造景为主,高大落叶乔木与草坪,攀援植物相结合,做到四季常绿,三季有花。使其既美化环境又能起到降温、滞尘、减噪、增加空气湿度等作用。
4、树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适时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1、学校建立美化、绿化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校园美化、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2、学校与专业绿化养护单位签订合同,具体负责校园的绿化与养护工作。
3、学校校园的绿化要按照统一的规划和布局设计,不得随意变更,花卉树木确需变更的需经领导小组研究批准。
4、校园内的树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随便砍伐和损坏,砍伐或者增植新的花卉树木都必须经过领导小组批准,损坏花卉树木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补栽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花草、树木要定期修剪,科学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2、花草树木要及时浇水,合理施肥,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适时喷洒农药、防虫、治虫,病害危害程度控制在5%以下,无药害发生。确保成活率和生长茂盛。
3、草坪要生长旺盛,平整、无杂草,高度控制在5厘米左右,无裸露地面,无叶片枯黄。
4、绿地内保持无杂草,无污物,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严禁乱写乱画和乱丢杂物。
5、花卉、苗木要无死枝、枯枝,无人为损害花草树木现象。
6、各种花草树木要明确其科属和生长习性,以便科学管理。
绿化养护标准规范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美化、绿化工作,提高学校的环境质量,制订我校学校绿化与养护管理制度。
1、提高学校绿化覆盖率,努力提高绿化水平,力求遵循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宗旨,尽量与学校文化有机结合,创设浓郁的美化与文化氛围。
2、搞好学校的美化绿化和花卉树木的.养护管理。
3、学校绿化要坚持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4、树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适时养护。
1、学校建立美化、绿化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学校美化、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2、学校安排兼职花卉树木管理员,具体负责学校的绿化与养护工作。
3、学校内的树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随便砍伐和损坏,损坏花卉树木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补栽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花草、树木要定期修剪,科学养护。
2、花草树木要及时浇水,合理施肥,适时喷洒农x、防虫、治虫,确保成活率和生长茂盛。
3、各种花草树木要明确其科属和生长习性,以便科学管理。
绿化养护标准规范篇五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绿化美化城市,更好地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城市绿化街道、广尝小游园、公共绿地、防护绿地、街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由经营管理单位管理;单位自建的"院内绿化绿地,由该单位管理;居住区绿化绿地,由其物业管理单位管理。
第二条城市绿化绿地管理单位和个人应建立健全绿化绿地管理制度,持续绿化绿地树木花草整洁美观、树木花草繁茂、绿化设施完好,及时修剪树木花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报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第三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城市绿地排放污水、倾倒垃圾、或在绿地里停放车辆、设置广告牌、堆放物品、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他有损绿化绿地的行为。
第四条城市绿化管护人员要尽职尽责,要按照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认真做好绿化苗木栽植和维护管理工作,预防虫害,搞好防治工作。城区绿化实行职责包干制,各管护人员要做好本职责区的锄草、松土、施肥、浇水、修剪、清除垃圾等日常维护工作,负责管理好本职责区内的花草树木,严防损坏。
第五条保护绿化和绿地设施人人有责。
一是不准爬树折枝采花,偷挖苗木花卉。
二是不准摇树、剥皮、刻划、订钉。
三是不准在树木乱拴乱挂晒物品。
四是不准穿越、踩踏绿篱、花坛、草坪。
五是不准向绿化区、绿带、绿地、花坛内乱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杂物。六是不准损坏一切绿化设施。
第六条电力及其他线路需修剪树木时,务必向主管单位申请,经同意后,由主管单位派人员监督修剪,不经许可不准随意乱砍。
第七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绿化管护突出,或检举揭发破坏绿化苗木或园林绿化设施行为有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或适当奖励。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分别不同情节按以下规定处罚:一是乱砍树木、损坏、碰坏树木、枝条,影响树木生长或破坏损坏绿化设施者,应照价赔偿损失,并按所损失总额处以三至五倍的罚款。二是擅自拆毁、刻划、树木剥皮、损坏花草、在树旁和林地、绿地内倾倒垃圾或有害物质、废渣、废水、堆放杂物、借树搭棚、取土、乱拴乱挂等,除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外,并处以100―5000元罚款。
绿化养护标准规范篇六
第一条为强化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提高园林绿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养护队伍设队长一名和队员若干,对所属养护区进行养护管理。养护队长负责对队员的日常指导、调配和督查,具体安排、落实队员的具体工作。养护队员必须服从队长调配,接受监督检查。
第三条在养护期限内,我公司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第四条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各人对自己分管的地块负责浇水、施肥、治虫灭病、除草及绿篱、花坛、树木的日常修剪工作。
第五条大型及需要集中处理的工作由养护队长统一安排。
第六条管理程序:包括浇水、培土、修剪、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扶正及绿化区域卫生保洁等整套过程。
第七条管理工具:
一、手剪、长剪、高枝剪、扫边机、剪草机、绿篱机;
二、喷雾器、桶、斗车、簸箕、扫帚;
三、铁锹、锄头、镐、锯、梯子、塑料水管;
四、机油、汽油、维修费部件;
第八条养护内容:
一、乔木:每年施有机肥料一次,及时防治病虫害,保持树木自然生长状态,及时剪除黄枝、病虫枝、荫蔽徒长枝及阻碍车辆通行的下垂枝,及时清理干净修剪物。每周清除树根周围杂草一次,确保无杂草。
二、灌木、绿篱:每季度施肥一次,及时防治病虫害,修剪成圆形、方行或锥行的,每周小修一次,每月大修一次,剪口平滑、美观,及时清除修剪物,及时剪除枯枝、病虫枝,及时补种老、病死植株,每周清除杂草一次。
三、草本类:每季度施肥一次,及时防治病虫害,每周剪除残花一次、清除杂草一次,及时剪除枯枝、黄枝。
第九条日常工作规范:
一、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旷工;
三、用工期间,服从队长或主管领导工作安排;
四、用工期间,严禁从事与养护工作无关的一切事务;
五、工作场所,严禁抽烟,以防引发火灾;
六、文明礼貌,禁讲粗话脏话,维护公司整体形象;
七、未经允许,严禁自行操作养护机械设备;
八、严禁偷窃等犯罪行为,如有违反,予以辞退并移交公安部门审查处理;
九、严守保密制度,不得对外人透露有关工作的任何情况。
第十条浇水
一、对植被、树木要适时适量浇水,保证水分满足多种植被的生长需要,无因干旱而造成植物枯萎旱死情况;
二、浇水前应将草坪上、花坛中、绿篱中的杂物捡拾干净,地块内的多种标牌擦拭干净;
三、使用喷头浇水时,要随时观察喷淋情况,调整喷头扬程,不得将水喷洒到道路和建筑物上,使用软管浇水时,应注意不得使水漫流到道路等地方;
四、不论何种方式浇水,必须做到人走水停,及时关闭阀门,切断水源;
五、各种喷头要在当日浇完水后或下班时全部摘下,软管要倒净管中存水(上午、下午下班时均应倒净),并盘卷整齐。对朝下的喷头、软管要妥善存放,以防损坏和丢失。
第十一条施肥
一、对生长不旺的植被、植物、树木要适时适量施肥增壮。各种植被施肥以化肥为主,植物以有机肥为主;
二、施肥时,要将植物周围土壤翻开,将肥料均匀撒下,然后用土回填覆盖。一定要喷、洒均匀;
三、施肥完毕后要及时给足水份,以利肥力发挥;
四、对一次播撒后剩余的"肥料,要重新包装捆扎好,以备下次使用;
五、对肥料用完后的各类包装物,不得随地丢弃,要在施肥结束后,捡拾整理后扔进附近垃圾箱内。
第十二条灭虫
一、经常观察植被、植物的生长情况,掌握多种病、虫害的发生规律,在病、虫害易发和高发期前,普遍施药预防,一旦发现病、虫害,要立即施药杀灭,勿使其蔓延泛滥;
二、农药配比参照说明合理勾兑,保证药效;三、绿篱、花坛的顶面,两侧,树木的叶面、叶底均要喷洒,要保证喷洒细致、周密、无遗漏;
四、对用完后的农药空瓶和直接接触药物的其它包装物,不得随地丢弃,要在施药后及时收拢,妥善处置,集中处理;
五、对施药后的地块,要及时树立警示标志,以防发生农药中毒事故;
六、喷洒农药时,要做好个人的防护工作,以防农药中毒。
第十三条修剪
一、草坪要定期修剪,保持平整,留草高度适宜。对机械无法割到的地方,要手工修剪平整,对修剪后散布在草坪上和喷洒在道路、散水、绿篱、花坛下的草屑,及时清理干净并倒到指定地点;
二、绿篱、花坛及多种灌木造型每月修剪一次,保持顶面,两侧平整。无枯死干黄枝叶。修剪后散落在顶面、两侧周围的枝叶,要及时清理干净,倒到附近垃圾箱内或指定地点;
三、对多种高大树木,每年冬季对树冠树型进行一次全面修整,伐除重生叠压、低垂、过密、不利枝干生长和有碍树型的枝条和多种雍枝,并对寄生在树干枝条上的多种虫包囊进行清除;
四、其他植物根据植物特性及时进行修剪。
第十四条死伤植物处理
一、对绿篱、花坛中枯死的棵株要及时挖除,对因人为跨越踩踏、车辆碾轧、施工等多种原因造成的倒伏,要及时进行梳理扶正,对损毁严重的也要挖除,对挖下的死株和折断的枝叶要及时清理干净;
二、对多种树木树干上和树下冒出的杂乱丛生的枝条,对因遇风、病虫害和人为造成的枝叶枯死、折断和低垂倒生影响道路行车、行人的枝条,要及时进行剪除清理,对整株枯死的要及时挖掉,挖下的枯树和剪除清理下的枝叶要及时运出地块;
三、对挖掉的枯树需要种补栽的要进行补栽,不补栽的要及时将树坑填平,将散落在树坑周围的土块清理干净,并采用水灌法将填土压实整平;
四、对多地块草坪因人为踩踏,施工动土,病虫害等多种原因造成的枯死斑秃,视面积大小及时进行补栽、补种。无论栽、种都要先将土翻松整平,对施工回填的土方,亦要先灌水压实整平后方可栽种。
第十五条补栽、补种
一、对死伤绿篱、花坛缺口进行补栽修复时,新种的苗木要重点养护,以保证成活,对补栽时散落在草坪、道路上的土块要及时清理打扫干净;二、栽草时要分簇、疏密得当,埋好压实,种草时要用细沙拌籽,撒播均匀,下籽后再用钉耙重新整耙一遍或撒薄沙一层压籽,然后用脚踩实。对补栽的新草要重点养护,保证成活,对补种的地块要采用喷淋浇水,保持土地湿润,保证出苗齐整。
第十六条除草
及时清除草坪、花坛中和绿篱、树木下的多种杂草,做到无明显杂草生长。除草时,将拔、锄下的杂草随手清理干净,装入随身携带的容器内,倒到附近垃圾箱内或指定地点,不得在地块内堆积存放。
第十七条养护队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八小时,高温或严寒等特殊季节确需缩短工作时间的,由养护队长向公司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并同意后,可适当缩短工作时间。
第十八条队长负责考勤记录,不得虚报瞒报,每月月底汇总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第十九条养护员工因病、有事或安排休息需向队长提前请假,队长同意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病假的需附相关证明,未经审批而不出工的一律按旷工计。迟到或早退15分钟内视作旷工0.25天,超过15分钟视作旷工0.5天。
第二十条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加点,但由于特殊紧急状况确实需要加班加点的,需无条件服从执行。
第二十一条工作时间衣冠不整的,每次扣除工资10元,队长每次扣除工资20元。
第二十二条园林机械要做到专人专用,严禁违章操作,违章者视情每次扣除工资10―50元。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机械所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违章者自负。
第二十三条认真工作,诚实干事,不得出现散漫怠工现象,违者每次扣除工资10元,队长每次扣除工资20元。
第二十四条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上班时间不得办私事,未经处领导批准不得私接园林业务,不得擅自离岗,违者每次扣除工资20元,队长扣除工资40元。
第二十五条服从安排,团结协作,不得误工误事,擅自行动,不得吵架打架,违者每次扣除工资20元,队长扣除工资40元。
第二十六条爱护公物,认真负责,对分派给各人的劳动工具,如有失落,照价赔偿;机械维修,车辆加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及时报告并制止破坏园林绿化行为,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
第二十八条关心集体,及时报告园林绿化相关情况,鼓励多提建设性建议,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
绿化养护标准规范篇七
景观效果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记录健全,管理得当,到达黄土不露天。
1、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2、花坛、花带轮廓清晰,花坛地势平整或顺平,浇灌不积水,边缘留深不低于7cm。
3、绿地内各类摊点应证、照齐全,遵守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定点、定位、定数量,持续场地整洁、造型美观,不影响交通和园容园貌,持续摊区卫生整洁、无废弃物,不经营国家禁止的或劣质的商品。
4、广场、游园内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园内无违规车辆出入现象,各种车辆定线定点存放。
5、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游路、休闲场地卫生干净,随时清扫全日保洁,地面破损恢复及时,无各类杂物堆放。
1、树冠完整,树形整齐美观,分枝点适宜,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挂树,无徒长直立枝、交叉枝,树基部无萌蘖,树体无倾斜现象,修剪科学合理。
2、行道树定干高度相同或相近,规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观,不妨碍行人、车辆通过和影响交通视线,无缺株,树上无枯死枝条,折断枝条存在,种植穴无垃圾,土质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行道树树穴平整留深不低于7cm,浇灌不漏水。重要地段有植物、树穴砖等材料或设施覆盖,每年适时刷白一次。
3、落叶树生长健壮、返绿、发芽、抽梢正常,叶片大小、色彩正常,一般条件下,无黄叶、卷叶、焦叶,正常叶片保存率95%以上。针叶树针叶寄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4、乔木和小乔木被病虫危害株数不得超过1%,无虫蛀,病害落叶,枯黄萎蔫,死亡等症状出现,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上平均每30cm长度不得超过2头,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5、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控制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6、内无缺株现象。
绿篱、模纹等整形植物生长旺盛,枝叶繁茂,整齐一致。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子保存率95%以上,无枯死衰败苗木,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野树,乱挂乱扯,无杂物及垃圾附着,无缺株。脱脚、断带现象。株行距均匀,种植地土质疏松,肥沃,墒情好;修剪及时,到达图形清晰美观,曲线圆滑,三面平整。
7、花灌木:苗木生长旺盛,叶色鲜亮具有光泽,冠幅丰满,群植时株行距均匀,高低错落有致,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栽植地或株下无垃圾,杂草;土壤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根据其生物学特性进行修剪造型,确保植物造型美观大方,及时清理枯死衰败枝条,种植区域
8、草花:生长旺盛。花繁叶茂,冠幅丰满,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无旱象;广场、街道、园内彩化造型新颖,整齐美观,无破损、凋谢、残缺现象。
9、草坪:植物生长整齐,长势旺盛,色泽均匀嫩绿,无杂草、无疯长现象,覆盖率99%以上,修剪均匀整齐,无漏剪、少剪现象,草地平坪边缘切整齐,效果好,修剪后及时清除草屑;适时,适量,适法施肥,无生长不良和任何肥害现象,及时浇水,无旱象,入冬后草坪全面浇冬灌水,冷季型草坪绿色期,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防治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10、地被:植物生长旺盛,叶色正常,开花适时繁盛,土壤疏松,覆盖率99%以上;栽植株行距均匀,高低整齐,品种或花期一致,及时清理残花败叶;绿地内无杂草,及时浇水,无旱象;适时、适量、适法施肥,无生长不良和任何肥害现象,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防治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11、按照宜植必植原则,棚架、花架处种植攀缘植物和藤本植物应根据不同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绑缚、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植物生长良好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1、园林设施完整率达80%以上。
2、雕塑定期刷新,景石、小品清洁完整,果皮箱、导向牌、栏杆定期油漆,残缺、破烂的及时维修、更换;桌椅等休息设施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现象,健身、休闲娱乐设施及时维护、修缮,保证安全。
3、各类灯饰、喷泉、喷灌等水电设施运行良好,及时维护和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湖、渠、池等水面清洁、无漂浮物,警示牌醒目、完备,定期更换;喷泉严格按照规定定时开放,并能保证各类应急要求。
4、公厕全天持续干净整洁,做到地面无垃圾、污垢、便溺,无蚊蝇蛆虫,无异味。
绿化养护标准规范篇八
为提高园林绿化工程水平,进一步提升项目的综合质素,现就园林绿化工程管理作如下制度:
第一条:成立跨部门绿化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广州地区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招标和施工管理工作,架构表详见附表。
第二条:绿化工作小组组长直接对公司总经理负责。绿化工作小组设专职副组长一名,专职负责小组各项工作。各成员代表各自所在的职能部门,按照绿化工作小组的工作布置完成相应的工作。绿化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布置各项工程管理工作。
第三条:园林设计务必加大绿化种植设计的范围和种植密度,对项目所需园林建筑、硬地铺装,尤其是人工水景资料,务必认真论证,合理选用。
第四条:绿化设计初步方案务必由设计研发中心组织销售策划部、市政部、成控中心、工程部和开发中心等有关部门参与方案评审,通过评审后方可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第五条:园林设计应选用适宜当地生长,易于移植、存活的常规苗木种类。每个项目设计开始之前,设计人员就应进行苗圃考察,会同采购人员一起选苗,屯苗。并按意向苗木种类指导设计工作。
第六条:销售中心、销售通道等展示区域的园林设计务必提早进行,确保短期展示效果。
第七条:天力公司苗场每月带给场内苗木清单(品种、数量、状态、价格)给公司供应部及绿化小组,苗木价格由供应部核定。绿化小组采购、设计人员原则上在清单范围内选购苗木。惠州公司和海南公司可结合当地公司实际状况优先思考天力苗场的.苗木。
第八条:对于天力公司苗场不能带给地被,可由供应部按照公司制度对外采购;对于销售展示区域或其它重点区域少量的重点景观树,天力公司苗场不能带给又为保证效果无法更换品种的,经过设计主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转供应部按照公司制度进行对外采购。
第九条:对外采购按原流程由供应部负责。
第十条:工程部务必严格执行乔木的进场验收及种植定位;设计人员须参与把关重点乔木(由设计人员提前给出重点乔木清单)的采购、进场验收和种植定位。未经上述人员签字认可,核算中心不得计价付款及结算。
第十一条:施工前,销售、设计和招投标提前完成各部门相应的工作。销售展示区域、重点部位的大型树木,工程部协调各专业带给施工场地并工安排施工单位提前种植,确保苗木恢复期,满足售楼时期的效果要求。
第十二条:绿化设计图需明确销售区、重点部位的大树及规格较小的苗木应全冠移植。
第十三条:绿化工程所需的种植土、运苗、种植、养护(包活6个月)原则上须由同一家绿化施工单位完成。
第十四条:工程部务必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会审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在施工中发现不合理的地方须及时向设计人员反映,设计人员务必保证对施工过程的连续视察,随时带给施工作业指导,并及时纠正不合理的做法,以确保实现预期的设计效果。
第十五条: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应由绿化工作小组会同工程部、设计研发中心共同进行。只有带给由工程部和设计研发中心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的验收资料,核算中心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第十六条:第二部分至第五部分作为该手册的一部分,相关部门务必按照其指引开展园林设计、采购、施工等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在景观、绿化设计施工和采购过程中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实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上述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绿化养护标准规范篇九
为把小区建成环境整洁、优美、礼貌的住宅小区,特制定小区绿化管理制度。
1、小区内植物无杂物,无浓浮灰,坚持叶色翠绿。
2、各类植物无枯萎、凋谢现象。
3、草坪修剪整齐,无高低不平现象。
4、枝叶修齐整,无乱现象。
5、草坪干净无纸屑、杂物、坚持干净。
6、各类植物无病虫害。
7、严格管理草坪禁止人为踏坏,影响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