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美服务价格项目繁多,同一服务项目在不同医美机构价格高低不一,随意加价现象严重,导致服务价格变动幅度大,价格虚高成为医美行业常态。医美从业人员资质信息、医美服务项目和服务价格的公示情况是消费者在接受医美服务前最想了解的,但部分医美机构不按规定公示或仅提供模糊价格,如公示价格区间而不公示固定价格,严重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最新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阅读。
篇一: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__〕__号)、《__市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__卫监督〔20__〕__号)要求,区卫生健康委(含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区委宣传部(网络综合管理科)、公安__分局、__海关、区市场监管局(含药监部门)、区城运中心及__邮政管理局定于20__年__月-__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资料图片)
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器械,严厉打击虚假医疗美容类广告、信息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机构,惩戒和震慑一批不法分子,不断完善医疗美容行业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医疗美容服务行为监管,继续加强医疗美容服务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和使用监管,继续加强医疗美容服务信息和医疗广告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相关活动的行为
医疗美容活动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具备法定条件,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不得违法采购、使用医疗美容类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发布医疗广告或变相发布广告。要重点加强生活美容服务机构监管,督促落实公共场所卫生自查管理制度,加强普法宣传,提升经营者自律意识,对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生活美容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查处。要严肃查处生活美容服务机构及其他机构和个人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重点排查生活美容服务机构开展肉毒素注射,激光、射频、超声等光电治疗,玻尿酸、胶原蛋白、自体脂肪填充治疗等医疗美容项目;要严肃查处医师在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重点排查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楼等地点违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
(二)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美容医疗机构对本机构依法执业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加强医疗美容项目管理,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在核准的范围内开展医疗服务项目和相关技术。主动公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时间、服务项目和医务人员执业资质;客观、真实、完整记录相关病历资料;引导就医者合理诊疗,依法依规收费,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价格公示、提供费用明细清单制度,保障患者查询权和知情权;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购买,按照适应症合理使用;严格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用药品、抗菌药物和植入性医用材料的使用管理;加强投诉管理,排查执业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要严肃查处美容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消毒器械的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分解手术项目、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项目名称和标准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三)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行为
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管理,依法生产、守法经营。美容医疗机构应当向有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购买药品、医疗器械,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按照适应证依法合理使用医疗器械。严格境内上市的药品和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管理,严肃查处未取得注册批准上市的产品,严肃查处未依法取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
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互联网第三方平台不得为非医疗机构发布医疗美容服务信息。美容医疗机构应当规范自设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发布医疗信息、广告内容,发布医疗广告要严格按照《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按规定发布医疗广告要严肃查处未经依法审查批准,发布医疗广告或以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专题(栏)、健康科普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虚假信息的行为。
(五)开展生活美容等场所自查排摸
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升本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敦促公共场所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对全区范围内开展生活美容等场所自查排摸。重点整治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生活美容服务、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利用宾馆、旅店、会所等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等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要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__卫医〔20__〕__号)、《关于印发<__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通知》(__卫规〔20__〕__号)、《关于印发<__市医疗机构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__卫规〔20__〕__号)、《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__卫医便函〔20__〕__号)等有关要求,开展美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加强美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综合监管,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严厉打击无证医疗美容行为。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区委宣传部(网信办)
依法处置相关部门认定的互联网医疗美容相关不良信息,查处违法违规网站。
(三)公安部门
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医疗美容领域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非法行医等犯罪行为。
(四)海关
加大药品和医疗器械进口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医疗美容相关走私药品和医疗器械、进口无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生活美容机构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及时通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对医疗美容行业价格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加强医疗美容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违法发布虚假医疗美容广告。依职责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
(六)邮政管理部门
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类物品查验力度,严防相关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
(七)区城运中心
配合开展非法医疗美容广告、非法医疗美容行为的排查,并协助相关部门予以处置。
(八)各街镇
开展非法医疗美容广告、非法医疗美容行为的巡排查。配合相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__月至__月)
各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各办医主体要按照本方案内容,细化工作要求,部署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建立辖区医美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及时组织开展对非法医疗美容行为的排查工作,组织医疗美容机构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加强宣传动员,营造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的社会氛围。
(二)集中行动阶段(20__年__月至__月)
将本次专项整治纳入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范畴,细化具体措施,联合各部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违法行为,加强宣传力度,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打击非法医美的社会震慑。
(三)强化巩固阶段(20__年__月-__月)
要强化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投诉举报、媒体集中反映的非法医疗美容问题,开展联合监管、重点整治,巩固长效监管机制。
(四)总结交流阶段(20__年__月)
全面总结本辖区、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按要求报送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
医疗美容消费者众多,各类纠纷争议多发,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整治效果。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及时沟通信息、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二)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依法履职,落实本部门有关工作任务。同时,要按照__市《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__府办规〔20__〕__号)、《__市打击无证行医部门办案配合工作的意见》(__卫计监督〔20__〕__号)等工作要求,强化部门协作,发挥综合监管合力。区卫生健康委将该专项整治工作列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内容。
(三)多管齐下,强化案件查处
根据《__市非法行医举报奖励办法(试行)》(__卫监督〔20__〕__号)、《关于调整《__市__区非法行医投诉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__打非办〔20__〕__号)有关规定,加强有奖举报政策宣传,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非法行医行为。各有关部门也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有关投诉举报及时核查并依法处理。要强化问题导向,多方收集发现线索,加强对网络平台、视频应用、微信公众号、生活服务类app等渠道的违法线索排查。对于工作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相应部门。要强化结果导向,对违法线索深挖细查,涉及多部门职责的,要加强部门联合办案,严惩违法机构和不法分子,提高执法震慑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关规定,对涉嫌犯罪的,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宣传,正面舆论引导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查处、谁曝光”的原则,按月曝光有关执法案件和典型案例,揭示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和后果。要制作多种形式的宣传材料,多渠道开展科普宣传,发布警示信息,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载体,在暑假、长假日等重点时段,对医疗美容主要受众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医疗美容服务。
(五)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要按照“机构自治、行业管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管理框架,不断健全部门联动、区域协作、社会共治、打建并举的工作机制,推进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督促美容医疗机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健全部门间信息沟通机制,创新监管手段,严格监督执法。推进医疗美容机构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建立违法机构和人员“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六、信息报送
(一)工作月报
各相关委办局、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于20__年__月-__月每月__日前,将上一月的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数据和典型案例情况以电子版本形式报送至区打非办,由区卫生健康委汇总报市卫生健康委。
(二)工作总结
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公安__分局、__海关、区市场监管局、区邮政管理局于20__年__月__日前,通过政务网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送至区卫生健康委。
区卫生健康委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本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汇总表”,以电子版本形式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及市卫生健康委。
篇二: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规范医疗美容行业秩序,严厉打击医疗美容行业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净化我区医疗美容市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市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联合印发《20__年全市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行动实施方案》(__卫法监字〔20__〕__号)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20__年度医疗美容领域专项综合监管执法行动。根据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医疗美容领域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行业行为,探索建立医疗美容行业综合监管长效机制,促进我区医疗美容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健康青原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治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美容机构以及生活美容场所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行为。
三、整治重点
1、加强生活美容机构监管,查处生活美容机构以及其他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2、查处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卫办医政发〔20__〕__号)的行为、未按照其核准的医疗美容项目级别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3、查处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规定实施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注册的行为。
4、查处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5、查处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住宅等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
6、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医疗美容广告行为。
7、加强医疗美容机构使用的医疗器械、药品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时间安排
20__年__月至__月
五、职责分工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医疗美容机构设置审批和校验管理,督促其按要求开展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备案,对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严厉打击无证行医,严肃查处医疗美容机构及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网信部门协助职能部门依法处置网上医疗美容相关不良信息,查处违法违规网站。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生活美容机构开展抽查检查,发现生活美容场所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及时通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对医疗美容行业价格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强化医疗美容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医疗美容广告。加大医疗美容机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公安机关加强部门协作,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协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订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细化职责分工和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开展“拉网式”排查,对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要及时沟通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二)加强宣传,强化引导。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主动提供案件线索。要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及时公示行政处罚结果,并上传信用平台,强化震慑效果,为联合执法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建章立制,标本兼治。要针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为强化医疗美容行业综合监管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创新监管手段,切实落实医疗美容机构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协会作用,进一步推动行业自律;建立健全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惩戒等长效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联席会议。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情况,要及时将案件和线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侦查办案中发现的行政监管漏洞情况,要及时通报相关行政主管,不断推动综合管理和源头治理,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要及时总结医疗美容综合监管工作经验,卫生健康部门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总结和情况汇总表报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于20__年__月__日前对口上报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总结。
篇三: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落实《关于印发__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__卫健〔20__〕__号)要求,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美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__卫发〔20__〕__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对象范围
各类生活美容机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机构及人员。
二、重点整治内容
重点检查:生活美容机构以及在酒店、会所、写字楼、集贸市场、居民区等公共场所(以上统称:非医疗机构)擅自开展医疗美容行为。主要包括:(1)非医疗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2)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3)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4)非法购进和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在非医疗机构擅自开展注射美容、激光美容、手术整形美容等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的医疗服务等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__月上旬)。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医疗乱象整治及上年度启动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广泛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形成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的高压氛围。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对执法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
(二)集中整治和督查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底)。
以“四不两直”的方式集中开展监督检查。检查范围要实现辖区内生活美容机构覆盖100%以上。我委将结合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开展暗访、督导和评估,对整治不力、乱象依旧的地方严肃问责。
(三)总结交流阶段(20__年__月)。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包括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打算)和评估以及汇总表,于20__年__月__日前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要从建设健康中国、推进依法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任务,分级实施、属地负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履行告知,提醒群众。要在辖区内所有的生活美容机构张贴“生活美容服务告知承诺书”,告知生活美容机构不能开展注射美容、激光美容、手术整形美容等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的美容服务。对擅自撕毁、清除承诺书和告知书的机构,作为下一步重点暗访检查单位。
(三)依法履职,严肃查处。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面摸排梳理各类违法线索,充分发挥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对生活美容场所及相关公共场所的巡查暗访作用。坚持全面检查和重点摸排案件线索相结合,加大对重点单位的检查力度。对发布非法医疗广告、欺诈性收费、虚假服务欺骗消费者、非法使用药品或假药等涉及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线索,要及时通报或移交相关部门。切实落实行刑衔接制度,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力争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曝光一批违法机构,惩处一批不法分子,全面整顿和规范我县医疗美容市场秩序。
县卫生健康委设立投诉举报电话: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建立举报受理制度,动员社会力量监督医疗服务市场,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四)加强督导,强化问责。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实履职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委加大督导力度,对在专项行动中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进行通报。创新监督检查方法,积极探索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总结和推广。
(五)结果公开,告知社会。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主动邀约官方媒体,将所查机构的违法事实和行政处罚意见向社会公布,并以书面形式送达社区街道办事处,建议其在政务公开橱窗或专栏中张贴,在每一个居民小区的便民服务信息公开栏(或橱窗)中张贴;同时,抄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求其在院内醒目场所张贴,并动员基层家庭医生利用微信通讯手段将所查机构的违法事实和行政处罚意见广泛告知签约服务的对象及其家人。卫生监督机构制作统一格式的公告牌或橱窗,将所查机构的违法事实和行政处罚意见置入其中,并将该公告牌或橱窗永久性地矗立在该机构周围的交通线路口,让过往行人广泛阅知。
篇四: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医疗美容乱象,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全市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严厉打击无证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行为。要加强生活美容服务机构监管,查处生活美容服务机构及其他机构和个人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以及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以投诉举报为线索,查处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住宅等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危害药品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要加强美容医疗机构监管,查处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二)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要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未依法取得药品经营合法资质的,不得从事药品零售活动。要加强对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未依法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械经营合法资质的,不得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将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给无合法资质的使用单位。医疗美容机构在具有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买药品、医疗器械时,要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格毒性药品和麻醉药品使用。
(三)严肃整治违规医疗美容培训。要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医疗美容培训属于医疗技术专业培训,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开展,培训师资和培训对象应当符合《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严肃查处不具备资质开展培训的机构、单位和个人。
(四)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要加强广告监管,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美容机构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应当依据《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查后,按照审查核准的内容发布医疗广告,不得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广告,不得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二、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部门。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牵头开展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及其监督机构要加强辖区内美容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严肃查处医疗美容机构及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二)网信部门。依法处置相关部门认定的互联网医疗美容相关不良信息,查处违法违规网站。
(三)公安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医疗美容领域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非法行医等犯罪行为。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监管,查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医疗美容培训行为。
(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生活美容机构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及时通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对医疗美容行业价格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加强医疗美容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违法发布虚假医疗美容广告。依职责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督促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自我管理,不得将医疗器械销售给无合法资质的使用单位。
三、工作方式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相关机构监管。专项行动原则上由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场监管等部门全力配合,统一集中行动。
(二)各部门要通过媒体、公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广泛发动群众提供线索,营造强大声势,形成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的高压氛围。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区卫生健康委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牵头制定本辖区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并于__月__日前将工作方案(盖章pdf扫描件)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
(二)集中行动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按照工作部署,建立专项行动工作机制,集中对辖区内相关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__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__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适时通报督导情况,并对大案要案进行挂牌督办,对专项行动组织不力、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阶段性总结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各部门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工作总结(包括工作进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汇总表)和典型案例(案情简介、违法事实和处理结果)报送至区卫生健康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医疗美容消费者众多,央视20__年3·15晚会曝光了安徽省个别医疗美容机构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区卫生健康委依托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成立颍泉区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联络组,各相关部门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适时召开联络员会议,沟通信息,通报进展,研究工作。联络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所,承担日常联络工作。
(二)发挥联动,形成合力。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任务环环相扣,各有侧重,缺一不可,各部门要按照分工依法履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相应部门。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依法受理,对符合立案标准的要及时立案,依法严厉打击。
(三)大力宣传,正面引导。各部门要强化宣传工作,制作多种形式的宣传材料,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协调手机运营商推送公益广告,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发布警示信息,宣传专项行动进展,曝光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例,揭示违法违规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后果,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倡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美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区卫生健康委设立投诉举报电话: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各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设立举报电话,发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及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要及时核查,依法严肃处理,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篇五: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非法注射医疗美容的违法违规行为,无相应资质非法制售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注射透明质酸钠(即玻尿酸)、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进行“微整形”医疗美容。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__〕__号)及《__自治区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黑诊所”、假医生、游医等行为。覆盖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医疗美容培训,广告推广全链条,以查处案件为抓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惩治违法犯罪活动,遏制医疗美容市场乱象。促进医疗美容产业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工作内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一是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二是以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三是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四是查处生活美容场所是否开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动,在机构名称、经营项目名称和项目介绍中是否使用“中医”、“医疗”、“治疗”及疾病名称等医疗专门术语,是否宣传治疗作用。五是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微整形”注射行为。注射美容属于医疗美容范畴,必须在取得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一是加强生活美容机构监管,查处生活美容机构以及其他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查处美容场所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是否使用针刺、瘢痕灸、发泡灸、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灌洗肠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入性的技术方法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二是查处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三是查处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四是以投诉举报为线索,查处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住宅等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危害药品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五是加强美容医疗机构监管,重点查处注射肉毒素、胶原蛋白、透明质酸钠、填充剂、自体脂肪移植充填、面部微吸脂、微创双眼皮埋线、激光治疗等,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三)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行为。严厉打击走私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行为。
(四)严肃整治违规医疗美容培训。医疗美容培训属于医疗技术专业培训,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开展,培训师资和培训对象应当符合《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规开展“微整形”等医疗美容培训行为,查处不具备资质开展培训的机构、单位和个人。
(五)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加强广告监管,查处违法发布广告行为。加强互联网和美展会“微整形”相关信息监控,清理互联网不良信息。
三、职责分工
(一)卫生计生部门
结合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加强“黑诊所”、假医生等无证行医行为及美容医疗机构监管,打击无证行医行为,规范医疗美容市场秩序。
(二)宣传部门(网信办)
依法处置相关部门认定的互联网“微整形”相关不良信息,查处违法违规网站。
(三)公安机关。配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危害药品安全等犯罪活动。
(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是负责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等行为;二是加强广告监管,查处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违法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行为;三是依法加强对美容院的监管,对检查发现的美容院涉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注射美容等医疗美容的,依法移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监管,查处违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一)集中行动阶段(20__年__月-__月)。按照自治区方案内容及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建立工作机制,集中开展工作。
(二)阶段性总结阶段(20__年__月)。各部门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阶段性工作总结包括专项行动集中行动阶段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__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__区卫计局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工作总结及相关报表报送至吴忠市卫计局。
(三)长效机制建设和巩固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各部门对前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逐项整改和“回头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医疗美容产业规范健康发展。各部门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至__区卫计局,__区卫计局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至吴忠市卫计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医疗美容消费者众多,社会关注度高,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站在服务和保障民生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准确把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各有关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同志为联络员,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沟通信息,通报进展,研究工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组织实施,扎实开展专项行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专项行动五项工作任务环环相扣,各有侧重,缺一不可,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依法履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于工作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相应部门。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要求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依法受理,对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依法严厉打击。要建立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加强重点案件线索的梳理、研判和会商,切实明确法律依据。通过专项行动,要不断健全完善部门联合、区域协作、社会共治、打建并举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宣传,正面舆论引导。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制作多种形式的宣传材料,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协调手机运营商推送公益广告,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发布警示信息,宣传专项行动进展,曝光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例,揭示违法违规行为可能的危害和后果,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倡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美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__区卫生计生局投诉举报电话(________),积极发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及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要及时核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依法严肃处理,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四)加强督查,狠抓工作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和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部分市、县(区)进行专项督查。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履职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在专项行动中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进行通报。
(五)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部门要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管。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加大辖区内美容医疗机构许可、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机构和个人要建立“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篇六: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__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__市监发〔20__〕__号)精神,为严厉打击医疗美容服务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严格“四个最严”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药品安全放心年”专项行动,紧紧围绕与医疗美容服务相关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质量安全和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使用范围广数量大、容易产生伤害的突出问题,精准发力,通过集中专项整治,查处一批重大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深挖一批制假售假窝点,有效遏制违法犯罪分子嚣张气焰,规范企业生产、经营、使用行为,防范化解质量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重点工作
(一)依职责加强对相关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各所、执法大队要紧紧围绕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要求,对辖区内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美容服务机构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取得合法资质生产、经营医疗美容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为;是否存在生产、经营、使用未经注册医疗美容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为;是否存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超出生产范围或者与产品登记表载明生产产品不一致、产品标注的许可事项与注册证载明信息不一致、其说明书、标签内容与注册或者备案内容不一致的行为;是否存在经营或使用的医疗器械产品标注的适用范围、产品型号等许可事项与注册证载明信息不一致、产品未在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产品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者备案内容不一致的行为;是否存在销售、使用的医疗美容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进口产品没有中文标签、说明书的行为;是否存在生产、经营企业将产品销售给没有资质的医疗美容服务机构的行为;是否存在医疗美容服务机构从没有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为;是否存在相关企业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的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购、销、使用医疗用毒性药品和麻醉用药品的行为。发现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疗器械、化妆品要立即依法查封扣押、及时查处。
(二)严厉打击各类医疗美容相关药械化产品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坚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医疗美容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网上网下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打击相衔接,紧盯医疗用毒性药品和麻醉用药品等医疗美容用药品、手术设备、物理治疗类设备、整形填充材料、整形用注射材料、乳房植入物、面部埋植线/提拉线、注射器、胶原敷料、疤痕修复材料等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重点产品、特殊用途化妆品,加大对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医疗美容服务机构、进口经销商、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及网络销售企业、微信商户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违法违规线索要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精干力量,及时调查处理。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产品,要彻查产品渠道,追根溯源。对应当使用我国批准上市的医疗器械而没有使用,而是以各种名目(如使用其他产品名称、适应症等)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或者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要依法严厉查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处罚到人”作为重点,落实财产罚、资格罚、声誉罚等各项处罚措施,对严重违法违规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三)开展对可用于医疗美容药械化产品的监督抽检。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聚焦“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使用范围广数量大、容易产生伤害”的产品,梳理本辖区医疗美容服务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重点检查企业(单位)和产品清单,对清单内的企业和产品开展重点检查。对于生产和经营环节,要结合相关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重点企业和产品加大检查频次力度。以投诉举报、舆情反映以及其他部门移交的线索为重点,与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主动对接,对相关医疗机构实施重点检查。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产品清单目录为重点,开展监督抽检,加大相关产品进口企业、网络销售企业、微信商户全覆盖抽检力度,通过“绿色通道”,快速检验检测,对质量可疑产品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防范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
(四)全力做好投诉举报和网络监测线索的调查处置。根据工作职责,对今年以来接收到的与医疗美容相关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举报以及国家局、省局网络交易监测平台监测推送的关于医疗美容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开展一次回头看,对照举报信息和网络监测信息中的违法违规线索,逐项核查是否查实、查清,涉事产品是否界定清晰,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依法查处。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容易产生伤害、问题多发频发、违法违规进口销售医疗美容相关药械化产品等的重点领域和环节组织开展集群打击,集中查处一批重大违法案件,坚决做到“控产品、端窝点、溯源头、追流向、摧网络”,彻底消除风险隐患,形成有力震慑。
三、时间安排
(一)集中行动阶段(20__年__-__月)。各所、执法大队按照县局专项整治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抓好实施方案落实,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二)总结巩固阶段(20__年__月)。各所总结辖区内专项整治开展情况,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工作总结(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成效、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和典型案例报县局药械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县局成立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组。各所、执法大队要成立工作组,按照专项整治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
(二)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医疗美容产业链条长,涉及部门多,整治可用于医疗美容的药械化产品需要多部门协作共同治理。在监督检查中要主动加强与卫健委、公安、邮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健全部门联合、打建并举的执法长效工作机制。对未经许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未经注册批准相关产品的、发布虚假产品信息的以及销售、使用非法进口医疗美容药械化产品的企业、医疗美容服务机构、网站及app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发现超范围使用的问题要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移交,有关问题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国家局已将落实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药品安全年度考核项目,以问题发现率、立案率、大要案查办为指标,省局将定期对各市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挂牌督办的大要案件要跟踪督查、限时办结。要认真按照监督检查内容,逐项排除梳理,对相关案件线索,要逐个调查清楚,每个稽查办案人员,要严守法规、严明纪律,严格按程序办案。省局将对落实整治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进展缓慢等不作为行为,或避重就轻、以罚代管、有案不移等乱作为行为、以案谋私者,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全民参与。要会同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邀请相关专家,普及可用于医疗美容的药械化知识,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科学认识、正确防范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公众理性认知,自觉选择正规美容医疗机构,购买和使用具有资质的药械化产品。加大案件曝光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统一曝光一批典型案件,震慑不法分子,深入揭示违法违规行为的后果和危害。
(五)提高站位,勇于担当。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明工作纪律,执行坚决有力,规范文明执法。要成立工作组,明确专人负责专项工作。每月__日、__日前报医美专项整治医疗器械汇总表,其他报表和总结于__月__日前报送,重大案件情况随时上报。
联系人: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邮箱:________
篇七: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医疗美容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根据__市卫健委《关于印发__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__卫监督〔20__〕__号)文件精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等5部门于20__年__月-20__年__月联合开展郊区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
一、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无证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行为。要加强生活美容服务机构监管,查处生活美容服务机构及其他机构和个人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以及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以投诉举报为线索,查处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住宅等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危害药品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要加强美容医疗机构监管,查处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二)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要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未取得注册批准的产品不得上市;未依法取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不得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将药品和医疗器械销售给无合法资质的使用单位。医疗美容机构在具有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买药品、医疗器械时,要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要按照适应证合理使用,严格毒性药品和麻醉药品使用。
(三)严肃整治违规医疗美容培训。要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医疗美容培训属于医疗技术专业培训,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开展,培训师资和培训对象应当符合《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严肃查处不具备资质开展培训的机构、单位和个人。
(四)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要加强广告监管,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美容机构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应当依据《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查后,按照审查核准的内容发布医疗广告,不得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广告,不得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二、职责分工
(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牵头开展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其监督机构要加强生活美容机构和美容医疗机构的监管,核查美容医疗机构诊疗范围与登记许可项目是否一致,检查从业医师的执业级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是否符合要求,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严肃查处医疗美容机构及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同时卫生健康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同时还要重点督促上年度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医疗美容相关问题的整改,对拒不整改或发现新的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区委网信办:依法处置属地相关部门认定的互联网医疗美容相关不良信息,查处违法违规网站。
(三)区公安分局: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医疗美容领域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非法行医等犯罪行为。
(四)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监管查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医疗美容培训行为。
(五)区市场监督局: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生活美容机构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及时通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加强对医疗美容行业价格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加强医疗美容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违法发布虚假医疗美容广告。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督促经营企业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自我管理,不得将药品和医疗器械销售给无合法资质的单位使用。
三、工作方式
(一)各单位开展专项自查,统一集中行动由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全力配合。
(二)区经开区,各乡镇办、普济圩社区,有关单位要通过媒体、公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广泛发动群众提供线索,营造强大声势,形成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的高压氛围。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有关单位要细化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加强人员培训,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集中行动阶段(20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部署,根据职责分工建立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对非法医疗美容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严厉打击涉及非法医疗美容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在监督执法中要保持信息互通,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涉嫌非法医疗美容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给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三)总结阶段(20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集中行动阶段工作情况,并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阶段性工作总结(包括工作进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汇总表)和典型案例(案情简介、违法事实和处理结果)报送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分工依法履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区公安机关要依法受理,对符合立案标准的要及时立案,依法严厉打击。
(三)广泛宣传,正面引导。区经开区,各乡镇办、普济圩社区,有关单位要强化宣传工作,制作多种形式的宣传材料,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协调手机运营商推送公益广告,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发布警示信息,宣传专项行动进展,曝光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例,揭示违法违规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后果,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倡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美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设立投诉举报电话:________。区经开区,各乡镇办、普济圩社区,要发挥基层组织及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有关单位要设立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要及时核查,依法严肃处理,营造社会共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