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创新生态,形成多主体协同、全方位推进的创新局面。2016年,江苏省委省政府专门制定《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这“40条政策”突出创新驱动、深化改革和问题导向,显著提高了江苏创新型省份的建设水平。
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两会精神和江苏省创新“40条政策”,江苏师范大学立足学校自身特色优势,结合学校工作发展实际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坚持“放管服”相结合,实施了一系列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与服务水平的举措,努力书写新时代地方高校创新工作的“奋进之笔”。
增添新动力:加大科研投入力度,营造校园创新文化
2017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江苏徐州时指出,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重大决策,实现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必须有信心、有耐心、有定力地抓好自主创新。作为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一环,高校创新能力提升无法一蹴而就,需要长期投入和长远布局。
秉承“放水养鱼”的理念,2016年以来,江苏师大设立创新工作专项经费,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进行资金扶持;加强校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客空间、众创空间建设,推进公共实验、实践教学平台建设与共享;实施研究生学业成果奖励计划,加大学科竞赛经费投入,支持更多学生参与更多级别和类型的创新创业与科研训练项目和竞赛。
同时,围绕“创新型人才培养”,江苏师大实行弹性学制,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深化学分制改革,各学院专业课与专业基础课面向全校学生开放,创建学生个性发展、一专多能的学习平台;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强化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类课程;指导创新创业类学生社团开展相关校园文化活动,大力宣传学生自主创业及创新成果的成功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激发新活力: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创新科研服务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围绕创新人才培养,江苏师大探索多种方式,建立并完善促进创新创业的人事管理制度。学校允许学院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主聘用专职科研人员,并设一定比例流动岗位,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和重大平台研究工作;支持科研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担任校内领导职务且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可以科研人员身份参与创新活动;改革并健全职称评聘制度,研究制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直聘办法;加大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力度,试行多元化薪酬分配制度。
围绕“简政放权、下放权力”,江苏师大全力推进科研管理体制创新和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学校打破学科界限和校内外壁垒,以重点研究项目为纽带,搭建符合国家需要、彰显学科特色、吸纳社会资源的科研平台;成立江苏师范大学科研评价中心,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科研评价工作效率和开放程度;完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简化科研项目预算编制,统筹科研经费绩效支出分配管理,完善项目结余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简化科研经费报销流程,提高科研经费开支标准。
形成新合力:深化校企校地合作,促进成果转移转化
建设创新型国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参与、协同合作。作为创新体系的重要一环,高校创新效率高、创新环境好,更应主动携手地方和企业,共同深化合作,促进社会创新水平的整体提升。
协同好,才能创新强。江苏师大积极服务省委省政府关于徐州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和发挥“三个作用”的部署,加强同徐州和重点行业、知名企业的合作,形成创新合力。学校依托优势特色学科和社会服务的品牌资源,围绕新材料、健康医药、大数据应用、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关键技术领域,推动与地方政府、企业等共建地方研究院、政产学研合作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学校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学院、科研机构与地方政府、行业、大型企业合作,联合组建基础性、公益性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参与地方政府或企业牵头主导的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针对打通科技创新“最后一公里”问题,江苏师大成立交叉应用研究院,主要承担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管理、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工作;完善江苏师大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的运行机制,逐步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专员和职业经理人队伍,提升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服务能力;全力支持徐州市建设区域性科技成果交易市场,积极参与“一院一城一谷一区”等重大创新载体建设。这些举措保证了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以及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其利益收入对接。